1、普通行李、包裹如在运输中发生物品损失,如托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的,在声明价格范围内按物品的实际损失(部分损失按损失部分所占的比例)予以赔偿。
2、如托运人未选择保价运输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