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在此债务人无力偿还或拒不偿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判决生效时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阶段可中止执行,待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在此债务人无力偿还或拒不偿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判决生效时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阶段可中止执行,待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再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