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转租应注意两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