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坐落位置的面积归业主自有,开发商在售楼合同中划归业主的私家花园、天台等,其使用权归业主所有。作为独立逃生通道建设的人防设施出入口,产权归民防局。
业主购买产权中的公摊面积只包括如楼梯间、管道井、电梯井、公共门厅、过道等共有面积,小区的公用面积,如幢外的公共休息等面积是不计入公摊的,也就不计入业主的产权,公用面积所有权仍属于出卖人。
小区的楼顶也属于公共区域,整栋楼的住户都有使用权,楼顶的修缮费用不是由个人出的,而是使用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
根据物权法规定,私自在顶楼进行改造是属于违建的,如果没有业主反映还好,一旦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就会牵扯到罚款等相关处罚。如果楼顶有人违建,一定要及时上报给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