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车辆会被降级的情况包括: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2、持有A1、A2、A3、B1、B2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和申领规定》第三十七条
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证明、凭证。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