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有下列特征: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主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