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权的处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则: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则: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