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规定,哺乳期女职工正常上班的,工资按正常发放。
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及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按照现行规定,哺乳期女职工正常上班的,工资按正常发放。
每天享有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及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