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2、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3、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4、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2、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3、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4、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