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黑校车应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罚为:
1、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2、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处500元罚款。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50条,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