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办成员由建设单位即甲方负责筹建,一般由本单位非常信任的人出任负责人,可包括工程建设方面比较懂行的专业人士,人数可在3-10人。基建办的成立,主要是为了配合工程相关的报建、设计、监理、施工等合作方完成工程建设,代表建设主体即甲方协调各方的关系,组织各项招投标程序,监督和管理现场作业。
因基建办是项目工程中建设单位(即甲方)的代表,其人员配置原则是必须与施工单位(即乙方)分开,需要有很强的独立性,能够完全代表甲方的利益,绝对不能由乙方人员参与或乙方推荐人员任职。现实中,很多单位基建办的人员与乙方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关系,比方说,施工单位是由基建办的人员推荐的,这样就根本起不到基建办设立的初衷和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