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人身名誉侵权的途径是向侵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名誉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