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宪法关于任期的规定如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日期:2025-03-11 19:54:22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569170.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根据《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六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七十九条,中华

中华人民宪法关于任期的规定如何

根据《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六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八十七条,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本文地址:https://xinb2b.cn/baike/news569170.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经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061 second(s), 80 queries, Memory 0.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