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2、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3、登记证书费;
4、封存保管费;
5、例外交存费;
6、查询费;
7、撤销登记申请费;
8、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2、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3、登记证书费;
4、封存保管费;
5、例外交存费;
6、查询费;
7、撤销登记申请费;
8、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