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常识:涉外房产继承问题请问有人了解不求介绍谢谢!

发布日期:2024-12-22 17:05:09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6516.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很多朋友们现在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偏少,不管是从购房的角度,或者是装修房子的角度,我们都需要对房产方面的一些知识进行了解,所以小编今天就在网上搜集了一些房产方面相关的知识来分享给大家,下面大家可以跟小编一起来看下涉外房产继承问题请问有人

房屋常识:涉外房产继承问题请问有人了解不求介绍谢谢!

很多朋友们现在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偏少,不管是从购房的角度,或者是装修房子的角度,我们都需要对房产方面的一些知识进行了解,所以小编今天就在网上搜集了一些房产方面相关的知识来分享给大家,下面大家可以跟小编一起来看下涉外房产继承问题请问有人了解不求介绍谢谢!这个问题。

涉外房屋继承: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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