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核销的发*不能作废,但是可以收回之前的发*联,再开具对应金额的负数发*来冲销,最好做保留,留到以后也许会用得着。可以作废的条件有:
1、收到退回的发*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已经核销的发*不能作废,但是可以收回之前的发*联,再开具对应金额的负数发*来冲销,最好做保留,留到以后也许会用得着。可以作废的条件有:
1、收到退回的发*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代码、号码认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