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负担疗养费用属于员工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在支付时应合并到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组织员工疗养所发生的费用在账务处理时可计入职工福利费,但在税前扣除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所列举内容依规定的标准扣除,该文件没有列举的,不能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为员工负担疗养费用属于员工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在支付时应合并到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组织员工疗养所发生的费用在账务处理时可计入职工福利费,但在税前扣除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所列举内容依规定的标准扣除,该文件没有列举的,不能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