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回,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3.1.12规定
发*退回业务描述:
因发*发放错误、发*发放信息登记错误、纳税人领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税控设备故障等原因,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票。
需要报送的资料:
1、《发*领用簿》。
2、退回增值税专用发*、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和增值税普通发*的,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卡;退回税控收款机发*的的,应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3、未使用的空白发*。
可以退回,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3.1.12规定
发*退回业务描述:
因发*发放错误、发*发放信息登记错误、纳税人领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税控设备故障等原因,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票。
需要报送的资料:
1、《发*领用簿》。
2、退回增值税专用发*、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和增值税普通发*的,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卡;退回税控收款机发*的的,应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3、未使用的空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