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放贷人指的是从事高息放贷,即民间俗称的“放高利贷”的个人,或是资金实力强但挂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名头,向个人或企业从事民间放贷的个人。2018年11月16日,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达成共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确定“职业放贷人”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