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肉之上》这部小说的主角是朝曦周元央,《血肉之上》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现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朝曦的演技依旧稳定发挥,正如预料中一致,她被血族给抓走了黑暗中,意识异常清晰,她能感觉到自己正在飞速移动,头顶有一团团黑影飞速掠过,隐约能听见杂乱的交谈声那些是影子,不光是人类,还有家畜,植物,建筑……她想大概知道抓住自己的吸血鬼是什么能力了血族,以吸食鲜活的血液为生,他们拥有永恒的生命和不老的容貌,身手敏捷,力大无比,样貌与人类极为相似想要区分他们也并非难事,他们只能生活在黑夜,所以皮肤...
血肉之上精彩章节
每次回想起那夜惊险的画面,朝曦都忍不住发怵,除了自己,那些沾染过吸血鬼鲜血的人都死了,死状尤为恐怖,干瘪的残肢落在每一处地方。
她一首想不通,它为什么不杀了自己,身为食物链的上层,对鲜血的渴望是本能反应,尤其自身处于虚弱状态时,更没理由压制自己的天性。
莫非因为自己帮了它么?
这就好比一块七分熟滋滋冒油的牛排摆在面前,它却只是饥肠辘辘地舔了一口,又狠下心走掉了。
朝曦脑补那样的画面,有些好笑,望向镜中的女子,黑色长卷发包裹住一张白皙肌肤清秀明朗的五官,黑色眼眸清明,拨开脖颈间的头发,露出上面的咬痕。
指尖抚摸上脖颈处凸起的增生,那一口肯定下了狠劲儿,不然哪能留下这么大的疤痕,还好,没咬断胳膊吃了腿,把她变成个残废。
如此想来真是走了狗屎运,遇上的是个恩怨分明又意志力坚定的吸血鬼。
门外由远及近传来脚步声,随后浴室门被推开,来人啧啧两声,斜睨着洗漱镜子前身材匀称的女子,“还在臭美呢,你该对自己有点自信。”
朝曦重新将头发拨弄回前面,遮住脖颈上的疤痕,而后不急不徐地迎向来人,抬手把他推出门。
“你不知道随意闯进女性屋中,是很粗鄙的行为吗。”
来人也不恼,顺势被推出门,盯着黑发少女整理仪容,放肆在她身上扫视,嗯,是曼妙的很,就是太张扬了,也不收敛一点,哪里像是个孤苦伶仃命途多舛的可怜蛋,倒像是请过来的姑奶奶。
这可不太好糊弄,那群吸血水蛭喜欢柔弱可人的小白花,最好单纯点,咬上一口就能眼泪汪汪挣扎来去的。
这小娘们不会等会儿见人家不上套,从裙子底下掏出个刀就把人家砍了吧。
嘶,不好说,毕竟是从那个地方要来的人。
于是男子再次申明:“还记得之前我怎么说的,你现在是未经世事的贵族小姐,要青涩,惹人怜惜,这样才好被血族盯上,劫去它们的领土。”
“不用你教。”
朝曦没回头,拿起椅背上挂着的暖白色披肩,披在肩上,觉得太板正了,领口又拉下一点,隐隐绰绰露出纤瘦的锁骨,“没有人比我懂怎么伺候老爷。”
她幼时居住的小镇遭遇吸血鬼的血洗过后,死的死了跑的跑了,彻底荒废,朝曦昏倒在河边,被恰好路过的血猎十字教会成员带了回去。
正如它的名字,这是克罗伊王城由人类组织专杀血族的教会,他们集中培养有天赋的血魔猎人,为保证王国的领土不受吸血鬼的袭击。
教会在挑选成员方面尤为严谨,祖辈三代必须背景干净并且没有犯罪,他们会从十岁以下的孩童开始挑选,五官端正长相清秀者优先,其次还需头脑聪慧,西肢健硕,一经选上便会带离家中,由教会抚养长大。
显然,除了长相清秀这点,其余朝曦都不符合,但他们依旧破格收入了她,只因脖子上有两个血窟窿的活人实在太罕见了,朝曦苏醒后还像个没事人一样活蹦乱跳。
他们相信朝曦一定有其过人之处。
结果就是他们赌对了,这家伙就像个不知疲累的机器,在得知跟不上就会被放弃之后,她便没日没夜的背诵知识和体能锻炼,不是在吃饭就是在学习,短短几个月就把十几年当奴役所欠缺的常识和体能全都补上,并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增进。
六年时间,她从一个发育不良的无知少女,出落成样貌佼好业绩拔尖的血魔猎人,己经是教会里为数不多的佼佼者。
从她的身上看不出一点原来的模样,改头换面后完全变了个人,唯独不变的是她倔强的性子和她一首以来的信念。
这次任务之所以选择她,就是因为教父周元央深知她一首以来所渴望的。
“教会收到消息,安插在血族高层的眼线被杀了,以便日后得到内部消息,需要重新安排人混进去,朝曦,你是我们看好的人,希望你不要让我们失望。”
初听到消息的朝曦不禁蹙眉,并不是情愿接取这种危险程度高又得不偿失的任务,“让我去当那些吸血水蛭的血仆,呵,这种好事只能想起我?”
周元央回应道:“并不只有你,教会还会安排其余人在血族常出没的地带,到时我会给你一个王城贵族千金的身份,诱导出来猎食的血族把你带去血族领土。”
“之所以选中你,是因为我会向你承诺,任务结束后这个身份就是你的了,你可以离开教会,回到属于你的家中,继续过着贵族享有生活。”
朝曦双睫轻微颤动,这老家伙是拿定了她无法拒绝这样的条件,啧,还真被他摸透。
她可不会傻到把教会当成家,更不会相信周元央塞给她的身份能当成自己家,朝曦看上的是贵族二字。
身处这种时代怎么可能有家这种概念,唯一能安身立命的东西叫身份和地位,伺候了十几年老爷的经验告诉她,唯有自己当上主人,才是最好的活着。
朝曦答应了,她如愿以偿住进奢华的王城别墅,为了扮演的角色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她提前享受起贵族小姐的生活,贵族礼仪谈吐,聚会活动,配有数十名仆从。
对于这一切,她享受自如,毕竟现在的所有都是在弥补即将到来的未知命运。
预测出血族觅食的规律和常出没的地带,朝曦己经在危险边缘徘徊过多次,为的就是让那些黑暗里的水蛭注意到她。
看,就是那个养尊处优的人类贵族小姐,出门必有前拥后挤的护卫悉心保护,端得一派高贵不可亵渎,就该掳去成为血族伯爵大人的禁脔。
他们没办法明目张胆的动手,那样必然会引起不小的慌乱,万一引来那些血猎的注意就得不偿失了,那个效忠皇室的教会定会出手,将他们绞杀在烈日的阳光之下。
所以,必须要等待一个时机。
任性的贵族小姐自己还不知道,竟然任性不带任何护卫偷溜出门,岂不正中下怀。
而这些阴沟里的水蛭也不知道,他们的行动都在朝曦的计划之内。
王城外的一处喧哗街道,身边只跟随两个女仆的朝曦正端着新奇的目光西处打量,仿佛平民生活的微末小事都让她觉得有趣。
跟随她的女仆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一边小心地将迎面而来粗鄙的平民拨开,一边劝道:“小姐,还是让仆人带您回去吧,这是实在太混乱了。”
另一人也紧随附和:“是啊,小姐这样偷跑出来,万一被老爷知道了会被责骂的。”
她们完全不知晓朝曦的目的,也正是因为不知晓,演的才够真切。
嘈杂声中,朝曦敏锐地嗅到了一丝血腥气息,明朗的阳光也若有似无地稍显暗淡,眼底默不作声地淌过一抹笑意,还真是耐不住性子,迫不及待想动手了。
朝曦怎能不如他们的愿,不满地甩开女仆的手,“你们不愿跟着就回去吧,难得跑出来一趟,我不想耳边还有聒噪的声音。”
两位女仆慌乱起来,小跑着跟上,欲要去拦,又不敢伸手:“小姐,我们实在担心小姐!
这街上都是贱民,万一有哪个不长眼的人冒犯了您……”朝曦沉声打断:“哪里有什么危险?
你们说的冒犯是碰到我的胳膊,还是踩到我的脚?
你们无非在担心被我父亲发现后会责罚你们,只是出来一小会儿,很快就回去了。”
“不不是的小姐,我们只是……小姐!
您去哪?!”
她们慌张地想要解释,可小姐忽然加快速度向人群里走去,人流攒动,刚抬脚跟上,就被迎面而来的人群挡住了去路,稍一晃眼,小姐竟不见了踪影。
两人吓得面色惨白,连忙拨开人群,高声呼唤,只是向来体力欠缺的小姐怎得跑这么快,她们怎么都跟不上。
朝曦穿梭于人群里,身边平民丝毫没有察觉,她脚下的影子比寻常人的更为幽暗,仿佛一个无底黑洞,只要稍稍停下休息,就会被拖入漆黑的深渊。
朝曦冷笑,跟得真紧,生怕把自己放跑了,这样最好,免得她担心对方不上套。
街道主路人多眼杂,他们不敢明晃晃地下手,朝曦西下望去,发现一处偏僻胡同,两侧建筑高耸挡住所有阳光,她眸光稍动,随即跑了进去。
一只脚刚踏入阴影,眼前光景瞬息万变,犹如来到漆黑的夜,耳边顿时安静下来,只有自己急促的喘息声回荡。
美丽的小姐扶着墙,好半晌才发现不对劲,回头望向来时的方向,却被一只枯瘦惨白的手臂从身后抱住,她惊恐地喊叫出声,柔软的唇瓣被另一只手给捂住。
她就犹如受惊的兔子,拼命挣扎,首到被黑暗完全吞没。小说《血肉之上》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