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欠费也要上征信吗(手机欠费三个月上征信)

发布日期:2024-12-22 02:58:06     作者:冈本娘子     手机:https://m.xinb2b.cn/life/apq501713.html     违规举报


文|邢海洋

大概是一年前,我去移动的营业厅为孩子开办手机卡,一个附着在我的手机号上的副卡。理所当然的业务居然办不成,系统提示我有欠费。可我明明每个月都交套餐和额外费用,若欠费,按照运营商的规矩早该停机了,怎么可能有欠费?营业厅里的工作人员只能按系统的提示,告诉我某年某月有欠费,没办法,为了开副卡,我只能先把钱交了。

这笔不明不白的欠费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是怎么产生的。如果不是因为办开卡这样的“重大”业务,移动也不会提醒我欠费的事。

11月,中国电信江西省欠费信息将接入个人征信系统。江西电信客服还确认,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3个月未交清,或享受了手机、话费优惠,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当然,电信也给陷入焦虑的消费者们以定心丸,那就是在上征信前会通过各种形式通知用户及时交清费用,接到通知还不交费的才用征信系统“惩罚”。


提前告知,这自然就打消了我的疑问。但也不尽然,就在几天前,重庆某位信用卡持卡人在10多年前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透支了200元未还,如今收到银行通知,算上累计的违约金和逾期罚息,已经欠下银行3万多元。这个案例让持卡人惊醒,罚息加上利滚利,欠了信用卡的钱就可能像网贷一样掉入无底洞。但这里的问题还不在此,毕竟信用卡是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的,不存在违规之处,之所以欠款滚雪球,是因为银行没有有效通知到客户,否则,想必没有人愿意坐视自己掉入信用泥潭。

驾驶人恐怕都有过交通违规吃罚单的经历。如果是现场处罚,当场签收了罚单,15天内就得缴纳罚款,逾期便会产生罚息。可非现场处罚,被探头拍到了,也要交罚款,但不必着急,可以拖到验车的时候。这便是交通管理部门执法逻辑:探头拍到后,尽管交通部门也给车主发了短信,数据库里也有违规记录供查,但所有这一切并不能百分百保证信息的到达。换言之,只要有遗漏的可能,就不能作为罚单生效的依据。如此这般,我们就理解了为什么重要的通知,都要签字画押。

为什么运营商蠢蠢欲动,要用征信来约束欠费用户,起初我真是百思不解。大概是十几年前,有线网络计费还有计时的选项,用户一不小心没下网,一个月的网费就可能上千元。后来的天价费用多发生在手机流量上,本地流量和全国流量壁垒分明,漫游费用更是贵得吓人,一不小心天价账单便从天而降,这的确会刺激消费者跑路,也给运营商留下大笔坏账。可如今,账单封顶了,流量全国通用了,甚至,全国人民乃至海外华人人人用微信,通话费用都省了,运营商赚的基本上是消费者的套餐费用。既如此,用户还会逃单?即使欠费,也不会太多吧,运营商何必为这点小钱大动干戈。


图|人民视觉

移动业务高歌猛进躺着赚钱的时代过去了,所以他们才不得不精打细算吧。用户的使用集中在了流量上,各个运营商便把流量套餐作为主打业务,又由于我们对数据流量的依赖,其实花在套餐上的钱不是比过去少了,而是多了,一个5G套餐的费用动辄上百,这是运营商保障现金流的关键。按照监管的要求,携号转网开放了,用户可以无障碍地转换服务商,各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于是更激烈了,留住老用户有成为竞争各方的重中之重,于是,据我个人的观察,尽可能地用优惠条件延伸服务合同,用合同锁定消费者,在业务中就颇为流行了。

如今,数据流量是如此重要,价格下降得也很快。我上一次被合同“锁定”了一年,就是看中了一个流量翻倍计划。可没用半年时间,新推出的流量套餐性价比就远超过这个“翻倍计划”了。

用户转网换号,原在网协议不能履约,这就给运营商留下了一个大麻烦。最多的时候,用户有可能连签数年的套餐协议,可三五年的承诺,中间的变动谁能预料得到呢,于是就可能变成了“赖账”。


对于江西电信的举动,我看到网上最大的质疑来自于异地销号。2019年前,身在外地要注销家乡号码的确非常难,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或者委托书等一通繁琐的操作。可2019年开始,三大运营商在全国正式提供手机号码异地销户服务,办理起来相当便捷。但是,如果手机号码仍处于消费合约期间,或者手机号码已经绑定了亲情号、集团号等业务就无法销户。可见长合约是阻碍消费者转网换号的最大障碍。合约是受法律保护的,消费者一旦签约就得履行,这也没什么可质疑的。

欠费纳入征信的源头是今年初的一则新闻,征信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其中便重点提到,征信所采集的信息中,除了个人信贷信息之外,还包含“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但诸如水费、电费和电话费等费用涉及面广且颇为琐碎,如何保障数据源头的信息准确,保障用户的利益却是个问题。那时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要稳妥谨慎地采集。

但愿征信中心和相关公用事业部门都能稳妥权衡,甄别出欠费是否属于“恶意”。但个人隐隐地感觉,征信系统一边肩负着个人信贷的需求,一边为金融机构把关。真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别大事小情全来度量一下。法院和消费者协会还有很多事要干呢,一个征信系统承担不了这么多的职责,锱铢必较,也就失去了它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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