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为群众办实事案例(新乡中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日期:2024-12-22 01:19:47     作者:回憶潮流     手机:https://m.xinb2b.cn/life/dcp254570.html     违规举报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升司法公信力,将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做实做细,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化诉讼服务 群众暖心又贴心

打官司不用跑到郑州,在家门口就能立上案!家住延津县的七旬老汉刘某,在延津县法院立案庭法官的帮助下,跨域立了一起涉及黄河流域内的环境资源案件。

4月初,刘某来到延津县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立案庭法官王霞在审查材料以后,发现该案件属于涉黄河流域内的环境资源案件,由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考虑到当事人上了年纪,用的还是老年机,便让工作人员帮助刘某通过网上立案办理跨域立案事项。

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案件材料后,指导刘某完善了相关信息,然后联系到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跨区域立案工作人员,电话中沟通相关信息后,工作人员随即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将诉讼材料即时传送到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完成了跨域立案所有手续。

诉讼服务是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站,能不能给群众留下个好印象,诉讼服务是否做得细致周到,优质高效便民很重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新乡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争做“最美窗口人”,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擦亮司法形象“窗口”,让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同时,新乡中院还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展群众满意度线上评价活动;推进“互联网 诉讼”,开设网上保全、网上阅卷和云柜系统等诉讼服务,借助互联网优势,实现诉讼服务“就近办理,异地办通”;完善“当场立案、自助立案和预约立案”等,拓宽立案渠道,通过“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缩短卷宗流转时间”等方式,简化立案流程;开展压案不立、超期调解、先调后录等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严格规范立案工作。

新乡中院还制定诉讼服务接待满意度评价表,让来访和立案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办理、处理结果,进行全方位评价,并在全市院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青年岗位能手、优秀书记员等岗位标识,接受群众监督,体现模范带头作用。

出实招求实效 大走访服务企业

近日,新乡中院民三庭员额法官翟晓、马兵务和王娜,对一起已办结的某铜业公司诉某钎焊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进行回访,走进企业听取当事人意见。

法官们充分了解双方企业的现状、发展规划以及法律需求,建议双方企业在今后的发展经营中要注重品牌的培养,学会用知识产权来保护自己的品牌。同时,还就商标的规范性使用、商标侵权的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等,与企业进行交流探讨。

3月份以来,新乡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开展大走访进企业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先后走访调研涉诉企业1434家,梳理意见建议162条,企业满意度97.25%。截止目前,大走访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和部分诉求全部给予办理。新乡中院还建立营商环境监督专线、企业首席服务员等制度,为企业提供常态化诉讼服务。

与此同时,新乡中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两级法院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进军营等普法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开展各类送法活动40余次,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强化执行力度 竭力执行解民忧

“没想到你们工作那么忙,还上门为俺们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你们的服务真是感人又贴心!”

4月28日,新乡中院执行局局长屈路平与执行干警驱车来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师寨镇,为郝绍宝、李同尚等5人上门办理40万元执行案款领取手续。

郝绍宝、李同尚等人所涉及的是一起土地征收补偿纷纠案,该案经判决被告补偿郝绍宝等5名原告土地补偿安置费用40余万元。2021年3月15日,郝绍宝等5人申请强制执行,新乡中院执行局快速启动“绿色执行通道”,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敦促其尽快履行,最终被执行人一次性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至此,一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在一个月内顺利执结。

考虑到郝绍宝等5名申请执行人所在村离新乡市区较远,往返有两个小时的路程,屈路平决定上门为申请执行人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让他们不出家门口享受司法服务。

今年以来,新乡中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针对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开展专项活动进行重点执行,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繁简分流机制,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全力提升执行质效。截止目前,新乡两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0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92.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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