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辩证法思想都有哪些(墨经中的名实思想)

发布日期:2024-12-22 02:03:40     作者:嘎抹秋至     手机:https://m.xinb2b.cn/life/guf439423.html     违规举报


说墨经的思想前,先说一个故事,一个学校有两个学生,一个穷学生,一个富学生。有一天,富学生向穷学生炫耀他家里养了一只老虎,穷学生很难过,回到家里到处找,结果果然发现家里有一只老虎,只不过这只老虎很小,于是心里说:“你有老虎,我也有老虎,虽然我这老虎虽然小了点,但它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在了,比你的老虎早了好几年。”我们说墨经的思想是逻辑的思想,就像那个穷学生受到富学生的打击,把很像老虎的小猫说成老虎一般。把小猫当做很小的老虎,使得小猫既不能像老虎一样凶猛,成为百兽之王,也无法认识小猫原本可爱机敏的特点。通过这个故事,我想说明的是,我们也许根本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逻辑学或者哲学,墨经以及名实的思想与西方逻辑学只是长得有那么一点像,把它当老虎,既震慑不了森林,也埋没了自身的特点。因此,我更希望的是发现墨经它真实的身份,是猫、是狗、还是狮子。

从西方哲学的发展可以看出,在西方人的眼中,在感官的世界之外还存在一个精神的世界,而西方的哲学史就是不断讨论这个精神世界以及精神世界和感官世界的关系。在柏拉图眼里,有一个完美“理型世界”亘古长存,感官的世界不过是“理型世界”的不完美的投影。从柏拉图开始,西方人的哲学家一般都认为精神世界相对于感官世界,是更高级更完美的,感官世界来自于精神世界,精神世界决定了感官的世界。基督教的哲学家,这个精神世界就是上帝,他不仅决定了世间万物,还决定了过去现在与未来,还决定了我们的所思所想所行所为。科学的成功,让西方人重新反思精神世界与感官世界的关系,一部分人认为精神世界来自于感官世界,人的经验决定了精神世界,知识来自于人的经验,即经验主义;还有一部分人认为精神世界即理性指导了感官世界,知识来自于人的理性,即理性主义,这两部分人争论不休,最后康德调和了这种争论认为知识或者科学来自于精神世界与感官世界的结合,正是精神世界决定了科学所研究的有规则的感官世界,使得科学的知识得以确立。随着精神世界和感官世界的关系似乎被确定而没有争议了,西方的哲学家转而探讨精神世界的本质,叔本华和尼采都认为这个精神世界的本质是意志。

然而,中国的哲学没有这种传统,它不区分感官世界和精神世界,那么为通过讨论精神世界而产生的逻辑学,在中国不存在它所产生的思想传统和基础。所以使用逻辑学来讨论名实的思想,往往显得牵强附会,也产生不了什么重大的发现。比如,冯友兰在讨论名实思想的时候在《后期墨家》中讨论“这是桌子”这一命题时说:“桌子”是名,是用来说明“这”的,“这"是实,是被说明的。它还进一步的说:“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来说,名是命题的客词,实是命题的主词。”首先,实不是用来说明名,名实是统一不可分的整体,实是名的所指;名是实的所称;其次,“桌子”是名,这点是正确的,但是“这”不是桌子的实,按照先秦诸子的观点,这应当是“指”,“这是桌子”,我们指着一张桌子,说这是桌子,但是这张桌子并不是所有的桌子,而桌子可以指称所有的桌子。因此,冯友兰的这个说法有两点是不妥的,一个是认为“这”是“桌子”之名的实,一个是将名实解释成命题的客词和主词。也有人将名实解释为概念,这两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概念通过外延来确定概念的范围,通过内涵来确定概念的含义,而名实的名是直接指称实的,没有范围的说法,实也不是名的含义,而是名所代表的对象。

墨经的内容较为丰富,不仅包含了名实的内容,并从“利”的角度对社会伦理中的关系和概念进行了定义。墨经中也包含了一些光学和几何学的常识,这些常识可能来自墨家的工程学的观察,相对于西方已成体系的几何学和光学,墨经中的这些内容除了让我们偶尔自豪和自我安慰一下,实在没有什么大的意义。经过清末民国一批学者的校勘与训诂(在此我们需要对他们辛苦卓越的工作表示敬意),墨经的大多数内容得以恢复,但其中脱文与讹文仍然是颇多的。如“行,所为不差(善)名,行也;所为差(善)名,巧也。若为盗。”《经说上》这句话,无论是“差”还是“善”都难有符合名实论或者功利主义或者几何学光学的解释。“言也者,诸口能之,出民者也。民若画俿也。言也谓,言犹名致也”《经说上》,需要根据孙冶让的《墨子闲诂》,将民字改为名,在结合经上的“言,出举也”,可明白这句话说的是言语是名的组合,说话交流就是“以名举实”。墨经的《经上》提出某个概念,《经说上》对其进行解读,《经下》是对《经上》的概念的具体的举例,《经说下》是对《经下》的解读。

墨经的名实论部分主要讨论了名实的定义及分类,名实的规律和名实在语言中的应用。

“名、实、合、为”《经上》,“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经说下》名和实构成的一个整体是“谓”,名是“所以谓”,用来称谓的,实是“所谓”,是被称谓,名就是语言中的词语或者更广泛而言就是符号,符号是用来指称实的。“名实耦”,名和实组合在一起是“合”,“合”还不是名实正的状态,仅仅是名实组合在一起。墨经中还将“合”分为三类“合,正、宜(异)、必”《经上》,对应《经说下》脱文讹文严重,难以解读,可以推测,正是名实正,名与实相符;异是名实异,名与实不符,如指鹿为马;必,经说下解释为“非彼必不有”,可能是对私名而言,即名所指称的实是唯一的,如果实不存在了,名也不存在了。将“为”分成了六类“存、亡、易、荡、治、化”《经上》,对应的《经说下》也有脱文与讹文,难以解读。

墨经将名分成三类,分别是“达、类、私”《经上》,“达”是总名,如物这个名可以支撑所有的事物。“类”是类名,类名的定义是“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经说下》,类名是用于指称具有相同实的多个事物,比如有将一个实,命名为马,那么凡是和这个马类似的实,都用马这个名来指称。“私”是私名,表示这个名有且仅有一个实,比如将某个人取名为“臧”,那么这个名的的实仅仅是这个人,而不能是第二个人,即“是名也止于是实也”《经说下》。除了上述的三种名,还有一种名是“兼名”,兼名是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名组成的复合名,“兼名”引用荀子的说法是“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即在单名不足以指称实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兼名。兼名的实与组成兼名的单名的实是不同的,比如“牛马非牛非马”《经说下》(关于兼名和单名的关系的论述可见于《经下》的“牛马之非牛,与可之同,说在兼”句及《经说下》的相关内容,不过可能有脱文与讹文,难以理解)。

不同名实之间的关系有同和异两种,同分成“重、体、合、类”《经上》;同样,“异”也分成四种“二、不体、不合、不类”《经上》。对应的《经说上》的解释为“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二必异,二也。不连属,不体也。不同所,不合也。不有同,不类也”。“重同”,即两个名指称同一个实,比如狗和犬,比如为一个人取两个名字,那么这两个名字都是指称同一个人,就是“重”。对于重同的两个名,比如知道这里有只一个狗却说不知道这里有一只犬,是不对的,“知狗而自谓不知犬,过也,说在重”《经下》(对应《经说下》用《墨子闲诂》言,有脱文),因此对于重同的两个名实,知道其中一个,便是知道了另外一个,同样“狗,犬也,而杀狗杀犬也,可。说在重。”《经下》(原文是“狗,犬也,而杀狗非杀犬也,可。说在重。”,“非”字与重同的意义不相符,因而根据《经说下》删去)。对应于“重同”的异,就是二,二名二实,自然是不同的。“体同”,这是一个新概念即两个名实连属在一起组成一个整体,称之为“体同”,对应体同的“异”是“不体”,即不连属在一起的两个的名实。体同的事物,可以放在一起,计为一,如五根手指,各有其名,而手指又可记为一,如一个人的手指,两个人的手指。“俱一,若牛马四足;惟是,当牛马。数牛数马则牛马二;数牛马则牛马一。若数指,指五而五一”,牛马的四组可以分别计算,同样若牛马体同,即牛马连属在一起,那么牛马也是一,五根手指也是一个人的手指。“合同”是也是新概念即同处于一个房间内(空间内)的名实是合同的,对应的就是的异就是不同所。《经下》没有找到合同的相关例子,但是从重同、体同、合同的递进关系,可以看出,墨经中的同是按照名实的空间距离来定义的,从重合到一体再到一室,而类同就没有空间上的关系,可以说是更远了。由此也可以看出,墨经中的同不仅仅从事物的内部出发,也从事物的外部出发,假定这个先秦诸子较为普遍的一个观念,那么就不难理解公孙龙子的“鸡足三”《公孙龙子·通变论》是从内部相似性进行计数的两只脚,加上外部计数的鸡的脚,于是有了三个脚。

“类同”就是“有以同”,包含相同的部分,就是类同;没有相同的部分,就是“不类”,不同类的。类同很难判断,因为每一个类的个体都是不相同的,“推类之难,说在之大小”《经下》,“谓四足兽,与牛马与,物尽异,大小也。此然是必然,则俱”《经说下》,那么只能取其中相同的部分做为判断,说“四足兽”,牛马都是四只脚的,因而都属于四足兽。从我们的角度看,类同似乎很好判断,这匹马是马,那匹马是马,是显而易见的。很少人会去思考,这匹马和那匹马不一样,凭什么说他们相同的都是马呢?墨经就认为,因为马这个名指称的是所有的马都具有的属性,即“此然是必然”,这与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马的形式”是相似的。判断类同还需要做到“不偏有、偏无有”《经说下》,比如不能用“牛有齿、马有尾”《经说下》来说明“牛之非马”,因为齿和尾是牛和马都有的,也不能用牛无翅和马无翅来说明牛和马是同类的,通过“牛有角,马无角”判断牛马不同类是可行的。

在名实论中,十分关注的一个主题是石,与坚、白的关系。石的名指称石头,坚指称坚硬这种属性,白指称白这种颜色,在先秦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石头的坚硬和白色不可以同时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同时存在。公孙龙子持第一种观点,认为坚、白可以脱离石头而存在,即“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公孙龙子·坚白论》,并且公孙龙子认为,有坚无白,有白无坚,坚、白不相盈。墨经则认为“坚白,不相外”《经上》,认为坚和白可以同时存在与石头中。“二与一亡,不与一在,偏去未。有之实也,而后谓之;无之实也,则无谓也”《经说下》,石头的坚和白随着石头的不存在而不存在,但不因石头的存在的而存在,即有石头不一定有坚白、没有石头一定没有坚白。

名通俗而言就是字词,实就是字词所指称的是感官知觉到的事物。因而名实与语言学的功能相似,都是认知(知识)传播与传承以及人与人之间交流沟通的功能。但是一个人如何根据另一个人说出的名,即可知道这个名所指称的实呢?一种方式是“指”,即“以实视人”通过指着某个东西,道出这个东西的名称,就可以知道这个名称所指称的实了,如“指是臛也,是以实视人也”《经下》。“所知而弗能指,说在春也、逃臣、狗犬、贵(遗)者。”《经下》,存在许多不能指的事物,如春天,不在眼前的逃臣和不知丢失在何处的东西,和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狗犬”。“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言,口之利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墨经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知识的概念。墨经关于“知”的定义是“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经下》,冯友兰解释这句话为“认识能力接触了认识对象,能够得到它的形象,才成为知识”《中国哲学简史·后期墨家》,冯友兰的解释忽略了“若见”这个词,“若见”的意思是和看到的一样,也就是“能貌之”的结果,因此知的意义应当是我们感知到名当中所包含的实,实际上就是知道的意思。

知的途径有三种,分别为“闻、说、亲”《经上》,“传受之,闻也;方不㢓,说也;身观焉,亲也。”《经说下》,我们知道一个事物有三种方法,听别人说,自己总结的,自己经历的。我们根据自己的总结的经验获取未知,即“闻所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经下》,比如室外的人根据自己的和所见到的肤色,推断在屋子里面的人的肤色,“外,亲智也;室中,说智也”,这种情况下,知道外面的人肤色就是亲自观察的结果,知道室内的人的肤色,就是经验总结的推论,即“亲知”与“说知”。“无不必待有,说在所谓”《经下》,“若无焉,则有之而后无;无天陷,则无之而无”,曾今见过的东西,不一定要在眼前,就可以知道,比如“不知其所处,不害爱之。说在丧子者”《经下》,孩子死去了,虽然没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但是不影响其父母对他的爱;再如一颗苹果,我们曾经见过苹果,之后尽管见不到苹果了,我们仍然可以知道苹果,但假如苹果从未存在过,那么就是“无之而无”,本来就没有,就无从谈起了。墨经中应当还有第四种知,这种知,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知识的概念,即“明知”,明知就是确定的知,比如上文提到的,一个人根据自己和他人的肤色推断出室内的人肤色,这种总结之后的结论就是“明知”,“夫名以所明正所不智,不以所不智疑所明”《经下》,明知是确定的知,可以根据确定的知推断不确定的知,但是不能以不确定的知怀疑确定的知,实际就是当我们确定一个规律后,可用规律预测或者解读未知的事物,但是不能未知的事物否定我们所已经确定的,正如可以用尺子度量长度,但是不能用实物的长度怀疑尺子的准确性。“不知其数而知其尽也,说在明者”《经下》,不知道数量,却知道如何穷尽,“二智其数,恶智爱民之尽文也?或者遗乎?”其问也尽问人,则尽爱其所问。若不智其数而智爱之尽文也,无难”《经说下》,这段话其实在回答驳斥“兼爱论”问题,说“不知道人的总数,如何知道爱尽所有人,也许漏了一些呢”,墨经反驳这个问句说:“把这个问题问遍所有人,并爱你所问的人”。

墨经的世界观中有一种标准的存在,这与庄子老子等人的思想不同,庄子认为世界上没有统一的标准,一切的标准都是私有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乐不乐只有鱼自己知道,没有一个标准;辩论也只是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引起的冲突,而实际上没有人是正确的。而墨经则处处体现。墨经中不仅辩论的胜负的标准,批评也有妥不妥当的标准,事物也有度量的标准。“辩,争彼也。辩胜,当也”《经上》,当不当是辩论是否胜的标准,这个当就是指实际的情况。辩论的胜以实际情况为标准,这不是显然的吗?这是普通的人看法,如果仔细思考,感官的世界瞬息万变,前一刻的苹果和后一刻的苹果相同吗?也许一只虫子在里面又啃了两口,因而所谓的实际情况是否真的存在还有待商榷,庄子就认为“物方生方死,方可方不可”,所谓生死不过是人的一念而已。儒家不关注辩论,辩论什么的都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只关注一件事是否和礼相符,相符的都是对的,不相符的都是错的。墨经中还说:“诽之可否,不以众寡。说在可非”《经下》,一个批评是否成立,不是根据批评的人数,而是根据批评是否合理。墨经还提出了度量的标准,不同的类是不可比的,“异类不吡,说在量”《经下》,比如木头和夜晚哪个更长,智慧和大米哪个更多,一个东西是长是短,要根据标准是怎样的,“物甚长甚短,莫长于是,莫短于是。”《经说下》,“是”就是标准,比标准长的是长,比标准短的是短。

墨经的内容较为零散,总结起来较为困难,也难以把握要点,本文计划将墨经分成名实论部分、伦理学部分进行总结。奈何时间有限,名实论部分也仅粗略总结了经上下和经说上下四篇的内容计划的小取篇的讨论也未完成。总结的有点儿仓促,有失偏颇之处,还望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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