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怎么办理通行证(秦皇岛人注意5月1日起)

发布日期:2024-12-22 04:14:54     作者:为你心软     手机:https://m.xinb2b.cn/life/kna133928.html     违规举报

2022年4月6日下午,秦皇岛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现场推进会,会上就网点规范设置、工作区域划分、登记上牌流程、人员着装规定、疫情防控等进行讲解示范并提出相关要求,对全市范围内如何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动员部署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秦皇岛怎么办理通行证?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秦皇岛怎么办理通行证

2022年4月6日下午,秦皇岛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现场推进会,会上就网点规范设置、工作区域划分、登记上牌流程、人员着装规定、疫情防控等进行讲解示范并提出相关要求,对全市范围内如何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动员部署。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不少市民朋友关心上牌工作相关问题,今天,小编就带您初步了解一下。

上牌时间

秦皇岛市集中上牌时间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根据旅游旺季实际,6月30日前,确保北戴河区上牌率达到95%,城市区平均上牌率达到80%;10月31日前,城市区平均上牌率达到90%以上。考虑前期业务压力和民众需求,拟定上牌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00至19:00,后期根据实际业务量调整工作时间。

网点设置

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上牌需求,结合各自行政区划的电动车测算保有量、地域面积和上牌时限等因素,同时保证农村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网点的标准,我市拟定设置网点268个:其中海港区(含开发区)89个,北戴河区13个,山海关区12个,北戴河新区13个;抚宁区19个,卢龙县20个,昌黎县28个,青龙县25个;同时设置 49个备选网点。届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邮政、保险、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全面同步开展办理上牌服务业务。

上牌方式

在集中上牌(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群众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办理:一是网上申请。民众通过河北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平台提交信息,业务审核人员后台受理,合格后到网点领取和安装号牌;二是现场办理。工作人员查验车辆并通过手机端APP采集信息,合格后发放和安装号牌。后台配备模拟中继热线20部,方便民众咨询和答疑。另外,依托市场份额最大的2家电动自行车品牌(小刀、雅迪),设置49家营销点为带牌销售网点,推行带牌销售服务,其它电动车营销店可通过书面申请,经场地验收培训合格后,准予开展带牌销售服务。

致全市电动自行车车主及驾驶人的一封信

全市电动自行车车主及驾驶人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动力强、使用便捷成为广大群众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同时,不佩戴安全头盔、骑乘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等系列安全隐患问题也十分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近50%,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并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出行安全,请您务必牢记:

一、不买超标车

条例规定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购买电动自行车千万要仔细查询,不要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须有脚踏骑行装置;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准电压不超过48V。

二、免费登记上牌

市、县两级交管部门具体负责登记上牌业务,依据《条例》规定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登记上牌。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自2022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登记上牌。我市将设立176家登记服务网点,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登记需求。集中上牌期间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三、佩戴安全头盔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死亡事故中,约80%因颅脑损伤致死,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的死亡风险是佩戴者的3.9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为此,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给您的爱车登记上牌的同时,勿忘佩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四、无牌严禁上路

对于驾驶符合规定条件而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做出罚款、暂扣并督促当事人登记上牌;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公安机关将依据车辆属性鉴定结果,根据情节依法做出罚款、暂扣的处罚。过渡期满后,仍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收缴。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不骑无牌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戴好头盔,遵法守规,文明骑行电动车,让我们携手奋进,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6日

(秦皇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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