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电动车执行新规(南昌骑电动车的赶紧看)

发布日期:2024-12-22 12:57:29     作者:青丝雪     手机:https://m.xinb2b.cn/life/tnb502279.html     违规举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台,

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今天!也就是今天!

今天开始

在南昌,

电动车不是你想骑就能骑的了!


去年5月出台电动车“新国标”

“新国标”是去年5月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新修订的《规范》废除了长达19年的旧规,调整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要求。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

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电动车新国标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在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涉及标准的规定改为全部强制,这意味着,电动车任何项目检验不合格,即可判定整车为不合格产品。


电动车类别重新划分

你的电动车

还属于非机动车吗?

国内的电动两轮车标准将形成由: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构成的技术体系。

要知道,摩托车是机动车属性,而电动车却是非机动车属性,而新国标就是要将电动车拉回到非机动车属性的轨道上来。


电动两轮车产业将全面实施3C认证标准,并拥有更加规范的生产标准,更加严苛的检测标准,更加安全的产品标准。

原先年销量超过2000万辆的超标电动车市场,将根据消费者的选择而划分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两大类。


已经购买的不符合

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南昌红谷滩交警大队一名负责办理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的交警表示,“4月15日后停止为‘老国标’电动车上牌。对于已经上牌的‘旧国标’电动车可以继续上路行驶。”这也意味着,已上牌电动车不受新规影响。

而且,在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方面,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称,对销售违反标准车辆的商家,将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如何区分新旧标车?

可以查看产品合格证!

新国标车的执行标准是GB17761—2018

而旧国标车的执行标准是GB17761—1999,

通过这个方法可以清楚了解

是否买到的是新国标车。


那么如果购买了旧标车,

以后上牌是否会受阻呢?

交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还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

所以按照之前的规定来办理上牌。

是否下一步还会按照新标车的标准来更新,

目前还不明确。

电动自行车上牌须知

1.群众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出厂的合格证。

2.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安装在车辆尾部。


3.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补领或者换领登记证、号牌的,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带牌销售。

4.电动自行车的登记证、号牌丢失或者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南昌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东湖大队上牌点

南昌市赣桥北路海鲜大市场A区25号

西湖大队上牌点

南昌市算子桥街与羊子街交叉口东100米

青云谱大队上牌点

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97号

直属二大队上牌点

抚生路西湖区行政办证中心

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

青山湖大队上牌点

交警青山湖大队内

红谷滩大队上牌点

红谷滩新区丽景路1111号

高新大队上牌点

南昌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南昌市青山湖区火炬大街999号

经开大队上牌点

南昌市经开区富樱路经开交警大队内

湾里大队上牌点

南昌市湾里区幸福路221号

新建区大队上牌点

新建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

新建区长堎镇工业一路

南昌县大队上牌点

(1)南昌县蒋巷中队上牌点

南昌市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蒋巷中队内

南昌县蒋巷街东路与蒋巷街西路交叉口东南50米

(2)南昌县莲塘中队上牌点

南昌市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莲塘中队内

南昌县向阳路608号附近

(3)南昌县塔城中队上牌点

南昌市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塔城中队内

芳塔段与024县道交叉口西北50米

(4)南昌县沙潭中队上牌点

南昌市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沙潭中队内

向沙路1号

(5)南昌县广福中队上牌点

南昌市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广福中队内

南昌县105国道东50米

(6)南昌县塘南中队上牌点

南昌市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塘南中队内

进贤县大队上牌点

进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

进贤县进贤大道589号

安义县大队上牌点

安义县行政服务中心

安义县前进东路455号

非机动车上路行驶须知

1.群众新购符合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后,可以持购车证明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临时通行。

2.驾驶电动自行车应随车携带登记证,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3.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地下通道、隧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立交桥驾驶。

4.驾驶非机动车,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桥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通行。

5.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6.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7.非机动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没有规定停放地点的,应当停放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点。

各地交通事故、充电起火

电动车事故频发

的确需要加强管理

可以预见的是

新国标实施后,

随着政策在各地落实,

在南昌骑电动车将更有保障!

来源 | 综合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主力编辑 | 黄青

审定 | 金官

核发 | 张宁

领导说了,点个小花

南婉儿的工资就涨五毛

 
 
本文地址:https://xinb2b.cn/life/tnb502279.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生活知识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043 second(s), 1 queries, Memory 2.0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