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现行增值税以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征收对象,实行价外征收。
2、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算征收办法。在规定标准以上,即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或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经申请审批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为17%或13%,有权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和按规定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小规模纳税人按6%或4%的征收率征收,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