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①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
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及选授堂邑县尹,罢旧盗之朔望参者②,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③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选自《元史》有删改)
2、【注释】:①楮(chǔ)币纸币。②罢旧盗之朔望参者:免除了有强盗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审讯检查的规定。③目:名词作动词,看待。
3、【翻译】: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年幼的时候就有侠义行为。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一个人,那人不小心把钱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丢钱的人已走远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送还给了那人。张养浩年纪只有十岁时,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读书,父母担心他过于用功而制止他,于是他白天就默默地背诵书卷上的 诗文,到了夜晚,就把门户紧紧关闭起来,点上灯,偷偷地读书。
后来山东按察使焦遂听说了他,就推荐张养浩做东平地方的学正。之后,张养浩游学京师,把自己写的文章献给宰相不忽木,不忽木大为称奇,因此征召张养浩为礼部令史,并且还推荐他进入御史台。一天,张养浩忽然生病了,不忽木亲自到他家里探问,当他看到张养浩的家里四壁空空,什么也没有时,慨然叹息说:“张养浩这种人才是真正的栋梁之才啊!”及至做了宰相属官,就被选授为堂邑县尹。人们都传说堂邑县县官住的房子不吉利,住进去的人没有一个能得到幸免的,但是张养浩还是住了进去。张养浩带头捣毁了滥设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强盗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审讯检查的规定,张养浩说:“他们都是善良的百姓,因为生活困难,被饥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强盗,既然已经依法处分过他们了,现在仍旧把他们看成强盗,这是断绝他们走自新之路的做法啊!” 强盗们感动得流了眼泪,他们相互劝诫说:“不能辜负张公。”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同党也都是暴虐残忍,为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从前的县尹不敢过问这件事情。张养浩到这里以后,按照国法严厉地惩处了他们,百姓们十分高兴。张养浩离开了堂邑十年,百姓们仍旧为他立碑,歌颂他的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