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下列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3、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4、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5、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6、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