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特点有:
1.收益性,投资于股票可能得到的收益。收益又分成两类,第一类来自股份公司,第二类来自股票流通。
2.风险性,证券投资风险是指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
3.流动性,指股票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变动情况,灵活地转让股票以换取现金。
4.永久性,投资者购买了股票就不能退股,股票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
5.参与性,股票持有者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基本方式是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通过选举公司董事来实现其参与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