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洛阳的祝先生向澎湃投诉平台反映,2021年7月30日,他在洛阳市世纪电脑城联想专卖店花费9200元购买了一台联想拯救者R9000P20201款笔记本电脑。当天,工作人员在店内帮他的电脑进行了激活。然而,他到家后通过电脑检测软件发现,电脑的硬盘与电池均有使用痕迹。
祝先生怀疑自己买到了“以旧充新”的二手电脑,他要求商家 “退一赔三”。他说,电脑经销商回复他称,样机也是新机器,并表示只能给他进行退货或者换货处理。
祝先生购买的电脑
8月27日,联想集团投诉与建议部门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该经销商未得到出售消费型电脑的官方授权,其行为属于个人售卖。
当天,联想方面回复:联想总部的客服人员已经与消费者给取得沟通,也了解了顾客的诉求。目前,联想内部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高度重视此事,尽快解决客户的问题。
祝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拒绝与经销商和解,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一赔三”。经营专卖店的经销商洛阳市涧西区湾岸电脑经营部的杨先生称,祝先生购买的电脑确实有可能曾被当过样机,但“具体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弄混了”。他们愿意配合消费者走司法程序,尊重法律的判决。
消费者称新联想电脑有使用痕迹
祝先生表示,他购买的这款电脑此前在电商平台的首发预约价格为7999元,但一直显示无货。7月30日,他来到洛阳市世纪电脑城联想专卖店进行线下体验,最终以9200元溢价购买了该机器。
祝先生称,8月4日,他通过电脑检测软件发现,硬盘信息显示已使用过919小时。随后,他用Windows自带的电池检测软件,测试出该电脑的第一次开机时间为6月29号,电脑最长维持开机状态长达30天。他在查看电脑的Windows日志后发现,该设备在6月29日之前的Windows日志全部被人为删除,他怀疑自己买到了“以旧充新”的二手电脑。
祝先生称用电脑自带的检测软件测出的电池使用记录
祝先生表示,根据这台电脑背后的序列码可以查询到,这台电脑于5月3日生产,5月13日出库,“之后就应该原封不动地到消费者这边,不知道什么人在出厂之后使用了这台电脑。”
祝先生用第三方软件检测到的硬盘使用信息
祝先生回忆称,当时店员表示可以将展示台上的样机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但他坚持购买全新的电脑。“当时店里摆了很多全新机,他们就随便给我拿了一台。”事后,他联系电脑经销商洛阳市涧西区湾岸电脑经营部的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对方回复称,确实是他们的问题,并表示祝先生购买的这台电脑应该是上架摆过的样机。因此,祝先生要求商家进行“退一赔三”处理。
祝先生称,对于自己的诉求,商家回复说,样机也是新机器,“样机也同样有人购买”,只能给进行退货或者换货处理,无法满足“退一赔三”的诉求。祝先生认为,联想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以次充好”,性质恶劣,因此不接受对方的解决方案,他坚持要求商家进行“退一赔三”。
商家系非官方授权出售,消费者已提起诉讼
8月27日,联想集团投诉与建议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已经接到祝先生的相关投诉与诉求,经核查,该经销商仅与联想官方签约了商用电脑的售卖权,祝先生购买的这款电脑为消费型电脑,未获得联想官方的授权。经销商的行为属于个人售卖,官方没有管理权限,因此无法强制要求经销商赔偿。该工作人员表示,将会把祝先生的投诉意见向上级反馈,帮助消费者与该经销商协商处理。
随后,联想方面再次回复:联想总部的客服人员已经与消费者给取得沟通,也了解了顾客的诉求。目前,联想内部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高度重视此事,尽快解决客户的问题。
对此,经销商洛阳市涧西区湾岸电脑经营部杨先生回复澎湃新闻称,祝先生购买的电脑确实有可能曾被当过样机,但“具体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弄混了”。这台电脑是公司通过市场渠道进的货,“我们都是当着面拆开,有问题我们可以现场更换的”。杨先生称,收到投诉后他们一直与祝先生保持沟通,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但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
祝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已于8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经销商洛阳市涧西区湾岸电脑经营部,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8月24日,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祝先生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显示,他的诉讼请求为:“返还原告购买笔记本的花费9200元,同时按购买笔记本价款的3倍赔付276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8月27日,澎湃新闻从经销商洛阳市涧西区湾岸电脑经营部杨先生处获悉,他们愿意配合消费者走司法程序,尊重法律的判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