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宣传处罚标准(宣传经营者广告处)

发布日期:2025-02-08 17:50:49     手机:https://m.xinb2b.cn/shenghuo/news455493.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夸大宣传的处罚依据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违反该规定的,根据第二十四条进行处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

夸大宣传处罚标准

夸大宣传的处罚依据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对违反该规定的,根据第二十四条进行处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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