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成立条件(分公司公司民事责)

发布日期:2025-03-10 22:40:40     手机:https://m.xinb2b.cn/shenghuo/news487228.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有下列条件: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法律依据】《公

建筑分公司成立条件

有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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