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行为
1、虚假标识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
(二)限制竞争行为
1、滥用优势地位行为;
2、滥用行政权利行为。
(三)不当交易行为
1、商业贿赂行为;
2、亏本销售行为。如欺骗性价格、歧视性价格、协议控制价格等,倾销行为。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虚假行为
1、虚假标识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
(二)限制竞争行为
1、滥用优势地位行为;
2、滥用行政权利行为。
(三)不当交易行为
1、商业贿赂行为;
2、亏本销售行为。如欺骗性价格、歧视性价格、协议控制价格等,倾销行为。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