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错、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一般法院不会强行判决离婚。如果想要离婚,可以进行多次诉讼。离婚不以一方有过错为前提。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正常情况,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而另外一方又坚持不同意离婚的话,一般不判决离婚,但是,六个月后,如果再次提离婚,法院一般就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