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庭审开始:被告人的名字:矢张政志。被害人的姓名:高日美佳。被害人的死因:被钝器击打。
2、矢张政志的话:矢张的看法:任选(“看看情况再说”)。矢张的回答:任选(“不让他回答”)。
3、山野星雄的证言:事件当天,目击的情况共10句——使用《解剖记录》指证第9句。关于尸体发现的时间共6句——使用《停电记录》指证第15句均可。关于听到时间共4句——使用《摆设品》指证第24句均可一一选择“还有”——选择“事发当天,他进了那房间”——选择“让钟报时”——选择“是的”——选择《护照》。
4、庭审后:给矢张看《摆设品》。逆转姐妹。事务所案发现场:调查干寻遗体——得到《思考者》和《玻璃碎片》,并掉落纸片。调查纸片——得到《发*》。移动到右侧,调查桌上电话——引发报警。移动到事务所,将《发*》指证给真霄——警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