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社保卡就医时,只需要支付自付费部分费用,可以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相关部门进行结算。但如果急诊没有携带社保卡,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自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等下一次去医院时,带上单据和医保卡在指定窗口进行报销。
2、门(急)诊:存档卡、医保卡、诊疗费收据、统一收据、处方、明细、北京银行对账单(不留)。如果外伤就医的需要提供外伤原因说明及病历。
3、急诊留观,需要提供诊断证明、盖有急诊章的处方底方、检查治疗明细、收据,医保卡、存档卡,银行对账单。
4、住院费用,需要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未在医院实时结算说明(全额结算证明),收据,住院费用明细,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医保卡、存档卡,银行对账单。
5、异地急诊住院,需要提供异地住院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收据、费用明细、医保卡、存档卡、银行对账单、异地住院原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