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原则
统一标准,分类组织;量化计分,客观公正;促进工作,鼓励创新。
2、考核范围
所有基层党支部。
3、考核内容
班子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工作业绩。
4、考核方式
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在各党支部自查的基础上,由处党委考核组统一到各支部进行考核,逐项打分,并结合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基层党支部评先和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
5、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积极主动抓好落实。要建立具体的分工负责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卓有成效。
(2)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认识,并结合各党支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逐步抓好落实。
(3)各党支部要及时向处党委报送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信息等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推广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