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关系在血缘层面的事实无法改变,而且相互不存在必然的法律责任关系,解除与否无影响。
但是有些情况兄妹之间存在扶养与被扶养关系,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这种情况下解除协议无效。
兄妹关系在血缘层面的事实无法改变,而且相互不存在必然的法律责任关系,解除与否无影响。
但是有些情况兄妹之间存在扶养与被扶养关系,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这种情况下解除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