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抄袭赔钱了吗(抄袭狗也有今天)

发布日期:2024-12-22 12:34:15     作者:上课打瞌睡     手机:https://m.xinb2b.cn/sport/lkw230382.html     违规举报

昨天,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琼瑶诉于正案获胜!这本是一件喜大普奔的事,于正败诉,网友八方点赞也在意料之中,但让人值得深思的是,为何微博上网友们都痛斥或不耻的抄袭犯于正,包括之前的郭敬明,依然能在这个圈子里混得风声水起?大制作不断上马,大牌明星排队合作,而网友一边痛骂一边还要给面子贡献收视率、点击量和话题,这才是让人觉得最不耻的地方吧。


我是抄袭成名过程的分割线

事实上,这并不是于正第一次跟抄袭事件挂钩,基本上,他的每一部作品出炉都有这样的消息传出。

就说他的成名作《宫锁心玉》,主线与之前的大热清穿小说《步步惊心》基本一致,但听说唐人要翻拍这部小说的电视剧,他就火速用同样故事梗概拍了《宫》,成为“清穿第一剧”。待到《步步惊心》播出时,人家的主演们已经全都大火了。

当然,故事梗概抄《步步惊心》,而人物设置、桥段、台词则从台版《流星花园》里抄。


像八阿哥就是一个宫中道明寺嘛,而四阿哥内敛犹豫的性格则跟花泽类一样,而睛川的人设跟杉采一样。但《流星花园》太经典,以致于四阿哥说出“身体倒立,眼泪就流不出来”的话时,那感觉太惊悚了。


记得当时《宫》太火时,八只曾经采访于正,说到抄袭话题,他的说法是,《宫》跟《步步惊心》不一样啊,“他的主角是四阿哥,我的主角是八阿哥啊,性格也不同啊!”


我就想说,区别在脸?

好吧,性格确实不同,因为他的八阿哥与道明寺相同啊,他的解释是,作为80后,自己当年也看过好几遍《流星花园》,“可能是太喜欢了,经典桥段和台词都印在脑子里了”。


还有《唐宫美人天下》,当时又有抄袭《越狱》证据。


为什么说于正脸皮厚啊,因为对于这些他并没有回避啊,当时采访他,仍然提到抄袭的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这个灵感确实来自《越狱》。我本身就是一个《越狱》迷啊,我完全不否认有借鉴,但影视剧是继承和发展的,就看你能不能提炼出新的东西,让人有新鲜感。大家要从宽容的角度去看。”


看到了吧!他的惯用伎俩就是“我就是这部作品的粉丝哇,借鉴一下没有错啊!”

同样的方法也用到了琼瑶身上,一开始他的回应也是“我很喜欢她的作品”,直到琼瑶把他告上法庭,抄人家作品,人家还怎么宽容?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大清后宫之还君明珠》,有网友举证抄袭《金枝欲孽》


《贤妻良母》被指抄袭《溏心风暴之家好月圆》


《胭脂雪》又有网友找到抄袭《凤凰四重奏》的证据。


此外,还有《楚留香传奇》VS《火舞黄沙》,《大丫鬟》VS《小娘惹》,《最后的格格》VS《末代皇孙》,《锁清秋》VS《恨锁金瓶》,《山河恋之美人无泪》又是把《甄嬛传》和《孝庄秘史》合一块抄

……

几乎每部作品,都能找到原型和原作,所以,网友干脆送花名“于抄抄”。


我是此次案件分析的分割线

关于这个案子,八只觉得有必要再回顾一下。

于正新剧《宫锁连城》,凡是看过《梅花烙》的,仅凭预告片也能认出从情节到人设都有在抄袭《梅花烙》。事实上,后来律师有统计,抄袭一共是21处。


重要的梗都是一样的,比如,都是生了三胎都是女儿,都是为保地位以女换子


再比如,剧中都是男女主角身份互换,而女主都是流落江湖实则是王府格格


男主都有一个原配是公主


除了主要人设外,具体到不少桥段也多有抄袭,比如皇上赐婚了,但多日不圆房,还有面圣陈情,次子告状等等……

基本上,把《宫锁连城》说成是新版《梅花烙》都不为过。于是琼瑶就怒了,直接给广电总局发公开信


但“于正”在接受采访时竟然说“偷龙转凤好多戏都有,是老梗……只有没文化的人才会说我是抄《梅花烙》。怎么不说往前抄抄啊?”

如果我是琼瑶,听到这话,肯定气得“安眠药加量再加量”也是睡不着的。

于是,4月28日,琼瑶正式提告于正抄袭


去年12月,一审判决于正败诉,公开赔礼道歉,包括于正在内的五名被告支付500万元人民币,但于正表示不服,还发了声明要上诉,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在等待二审判决的过程中,于正发了长微博。


标题看似在反省,内文则在偷换概念,暗示自己是因为活得太耿直了,别人讨厌自己,才惹来这场风波。

但是,性格和人品是两回事好吗?证据摆在面前,还嘴硬不认,真是不能再无耻。还好,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于正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我是抄袭事业依然红火的分割线

虽然网友和知名大V义愤填鹰的痛斥于正的抄袭行为,但这些已然混到一定地位的大人物,根基几乎不会受到任何动摇。

你看,于正的《云中歌》不是依然在湖南卫视播?


新剧《帝国黄昏》已经开了发布会


前不久,于正还在微博透露将拍《凤求凰》,女主已定杨蓉


还要宣布和芒果TV拍摄《半妖倾城》


还将联手丁墨制作网剧《美人为馅》……


最让人崩溃的是,范冰冰和陈坤这样的大咖,也要与于正合作拍摄《东宫》

……



这些几乎个个都是大IP、大制作,所以说,哪怕是败诉,对于正的事业也是没有任何影响。同样,郭敬明也是影视剧一部部的做,真人秀一档一档的上,他们的成功之道和商业王国的模式仍有媒体前赴后继的解读。

这个世界笑贫不笑娼,掌握了太多资源和话语权的人物们,即便人品有问题,身边还是会有大把人围拥,而那些曾与他有抄袭纠葛的原作者,如果有机会跟他合作,之前的不快与纠葛,似乎也很容易就抛之脑后。

你说于正的《大清后宫》抄过TVB《金枝欲孽》和《家好月圆》,他会说“如果我抄了TVB,他们怎么会买我的剧播呢?”

你说,于正的《宫锁心玉》抄袭过的桐华的《步步惊心》,但为何桐华又把自己的《云中歌》交给于正制作?

你说,法院都认定于正、郭敬明有抄袭行为,但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的网络小说作者、投资方、影视剧平台、大明星,毫不避讳地要跟他继续合作呢?要知道,范冰冰当年可是靠着《还珠格格》走红的呀,这样牵手于正,估计琼瑶阿姨应该会“很心痛很心痛”。

大家都说公道自在人心,但回到现实社会,一切仍是利字当头,这才是“很痛心很痛心”的事。


对于这件事,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有评论

以抄发家,哪怕名利双收,实是自设陷阱;以炒博名,纵然举世皆知,也是不良行径。法治时代,当文抄公不只是道德冒险,更为法律不容。净化编剧业生态,岂容害群之马?对偷食上瘾之鼠,当人人喊打。不走邪路,才可言正;学会做人,再谈出征。


而网友和名人们,最好的点赞不是说他“像个脑瘫儿童一样 ”的人身攻击,而是离这个“文贼”远一点,他的作品不关注,不传播,不买帐。追逐利益的合作伙伴自然会慢慢远离他,名利双失,人人唾弃,在这个行业混不下去,这才应该是“文贼”们的正确打开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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