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未办离职怎么补偿(工作九年未签订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24-12-22 01:55:10     作者:分开打破爱     手机:https://m.xinb2b.cn/sport/yut509641.html     违规举报

1、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将不予支持。提主工作9年均未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将不予支持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题主准备“申请离职”,自然也就没必要考虑与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这项诉求也无需主张。


2、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者可以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未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的,若存在题主可提被迫解除离职,若不存在无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此外,劳动者离职仅需通知即可,不需要申请。

被迫解除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主动离职规定。


劳动者主动离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题外话:关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①若劳动者提因个人原因离职后,再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②若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予以支持。


③若用人单位违法调岗、调整工作地点、被认定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主张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的,应当予以支持。

以上情形,仅简单列举。题主工龄9年,冒然提出离职,很可能领不到失业金,若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形的,可以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后期如有细节需要协助,可以在文末下方一起评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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