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报告将发布(碳词汇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

发布日期:2024-12-22 04:09:34     作者:漃瘼堕落     手机:https://m.xinb2b.cn/tech/clc437020.html     违规举报

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United Nations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框架内举行的年度会议它们作为 UNFCCC 缔约方的正式会议,以评估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进展,并从 1990 年代中期开始,就京都议定书进行谈判,为发达国家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义务他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 2005 年开始,这些会议还兼任“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缔约方会议”(CMP);非议定书缔约方的公约缔约方也可以作为观察员参加与议定书有关的会议从 2011 年到 2015 年,这些会议被用来谈判《巴黎协定》,作为德班平台的一部分,该平台为气候行动开辟了一条总体道路缔约方会议的任何最终文本都必须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报告将发布?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联合国气候变化报告将发布

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United Nations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框架内举行的年度会议。它们作为 UNFCCC 缔约方的正式会议,以评估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进展,并从 1990 年代中期开始,就京都议定书进行谈判,为发达国家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义务他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 2005 年开始,这些会议还兼任“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缔约方会议”(CMP);非议定书缔约方的公约缔约方也可以作为观察员参加与议定书有关的会议。从 2011 年到 2015 年,这些会议被用来谈判《巴黎协定》,作为德班平台的一部分,该平台为气候行动开辟了一条总体道路。缔约方会议的任何最终文本都必须经过协商一致同意。

1995 年:COP 1,德国柏林

第一届 UNFCCC缔约方会议于 1995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7 日在德国柏林举行。

1996 年:COP 2,瑞士日内瓦

COP 2 于 1996 年 7 月 8 日至 19 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1996 年 7 月 18 日注意到(但未通过)其部长级宣言,反映了美国国务院全球事务前副部长Timothy Wirth在该次会议上提出的美国立场声明,其中:

1、接受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其第二次评估(1995 年)中提出的关于气候变化的科学发现;

2、拒绝统一的“统一政策”,支持灵活性;

3、呼吁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目标”。

1997:COP 3,日本京都

COP 3 于 1997 年 12 月在日本京都举行。经过紧张的谈判,它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其中概述了附件一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以及后来被称为京都机制的排放权交易、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实施等。在缔约方大会的另一项决定中,各国同意一系列国家安全豁免,其中规定船用燃料和多边军事行动的排放不会成为国家排放总量的一部分,并将在这些总量之外报告。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和一些中欧转型经济体(均定义为附件 B 国家)同意在 2008 年至 2012 年期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平均减少 6% 至 8%,比 1990 年的水平低 6% 至 8%,定义为第一次排放预算期。美国将被要求将其总排放量平均减少 7%,低于 1990 年的水平;然而,在克林顿签署后,国会并未批准该条约。布什政府在 2001 年明确拒绝了该议定书。

1998:第四届缔约方会议,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第四届缔约方会议于 1998 年 11 月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预计京都未解决的剩余问题将在本次会议上最终确定。然而,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复杂性和困难性被证明是无法克服的,相反,各方通过了一项为期两年的“行动计划”,以推进努力并制定实施京都议定书的机制,该协议将于 2000 年完成。在第四届缔约方会议期间,阿根廷和哈萨克斯坦表示承诺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是最早这样做的两个非附件国。

1999 年:第五届缔约方会议,德国波恩

COP 5 于 1999 年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5 日在德国波恩举行。这主要是一次技术会议,并没有得出重大结论。

2000:第六届缔约方会议,荷兰海牙

COP 6 于 2000 年 11 月 13-25 日在荷兰海牙举行。讨论迅速演变为就重大政治问题进行的高层谈判。其中包括对美国提议允许对森林和农田中的碳“汇”进行信贷的重大争议,这些碳“汇”将以这种方式满足美国大部分减排量;对未达到减排目标的国家不遵守的后果存在分歧;以及解决发展中国家如何获得财政援助以应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并履行其计划测量和可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方面的困难。

在第六届缔约方会议的最后几个小时,尽管美国与一些欧盟国家,特别是英国达成了一些妥协,但以丹麦和德国为首的欧盟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拒绝了妥协立场,并在海牙举行了会谈崩溃了。第六届缔约方会议主席扬·普罗克未经同意就暂停了第六届缔约方会议,预计谈判将在稍后恢复。后来宣布 COP 6 会议(称为“COP 6 bis”)将于7 月下半月在德国波恩恢复。UNFCCC 缔约方的下一次定期会议,COP 7,定于2001 年 10 月至 11 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

2001:第六届缔约方会议,德国波恩

COP 6 谈判于 2001 年 7 月 17 日至 27 日在德国波恩恢复,但在解决导致海牙陷入僵局的分歧方面进展甚微。然而,这次会议是在乔治·W·布什成为美国总统并于 2001 年 3 月拒绝《京都议定书》之后举行的;因此,与会的美国代表团拒绝参加与议定书有关的谈判,并选择在会议上担任观察员。在其他各方就关键问题进行谈判时,由于会议前的期望很低,大多数主要政治问题都达成了一致意见,这让大多数观察家感到惊讶。协议包括:

1、灵活机制:在最初制定《议定书》时美国极力支持的“灵活机制”,包括排放交易、联合执行(JI)和允许工业化国家资助减排活动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在发展中国家作为国内减排的替代方案。该协议的关键要素之一是,如果国内行动构成每个附件 B 国家实现其目标的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则一个国家可以从使用这些机制中获得的信贷没有数量限制。

2、碳汇:同意为从大气中吸收或储存碳的广泛活动提供信贷,包括森林和农田管理以及重新植被,但对一个国家可以提供的信贷数量没有总上限汇活动索赔。就森林管理而言,附录 Z 为每个附件 I 国家建立了特定国家的上限。因此,1300 万吨的上限可以记入日本(约占其基准年排放量的 4%)。对于农田管理,各国只能获得高于 1990 年水平的碳固存增加的信贷。

3、合规:关于解决不遵守议定书规定的合规程序和机制的最终行动被推迟到第七届缔约方会议,但包括对未能达到排放目标的后果的概括概述,其中包括要求“弥补”1.3吨的不足到 1,暂停出售剩余减排量信用的权利,并为未达到目标的人制定合规行动计划。

4、融资:同意设立三项新基金,为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需求提供援助:(1) 一个支持一系列气候措施的气候变化基金;(2) 支持国家适应行动计划的最不发达国家基金;(3) 由清洁发展机制税和自愿捐款支持的京都议定书适应基金。

与这些决定相关的一些操作细节仍有待谈判和商定,这些是随后的 COP 7 会议审议的主要问题。

2001:第七届缔约方会议,摩洛哥马拉喀什

在2001 年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10 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 COP 7 会议上,谈判人员结束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的工作,最终确定了大部分操作细节,并为各国批准《京都议定书》奠定了基础。完整的一揽子决定被称为马拉喀什协议. 美国代表团保持观察员角色,拒绝积极参与谈判。其他缔约方继续表示希望美国将在某个时候重新参与这一进程,并努力让必要数量的国家批准《京都议定书》以使其生效(需要 55 个国家批准,包括那些1990 年占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55%)。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的日期(2002 年 8 月至 9 月)被提出作为使《京都议定书》生效的目标。可持续发展世界峰会(WSSD)将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

第七届缔约方会议的主要决定包括:

1、议定书缔约方之间的国际排放贸易操作规则以及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执行的操作规则;

2、一个合规制度,概述了未能达到排放目标的后果,但一旦生效,将由议定书缔约方决定这些后果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3、弹性机制的会计程序;

4、第八届缔约方会议决定审议如何对承诺的充分性进行审查,这可能导致对发展中国家未来承诺的讨论。

2002:第八届缔约方会议,印度新德里

于 2002 年 10 月 23 日至 11 月 1 日在新德里举行的第八届缔约方会议通过了德里部长级宣言,其中包括呼吁发达国家努力转让技术并尽量减少气候变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还批准了关于公约第 6 条的新德里工作计划。第八届缔约方会议的特点是俄罗斯犹豫不决,表示需要更多时间考虑。《京都议定书》一旦得到 55 个国家的批准,就可以生效,其中包括发达国家 1990 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55%。由于美国(占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36.1%)和澳大利亚拒绝批准,俄罗斯的协议(1990 年占全球排放量的 17%)必须满足批准标准,因此俄罗斯可能会推迟这一进程。

2003 年:COP 9,意大利米兰

COP 9 于 2003 年 12 月 1-12 日在意大利米兰举行。各方同意将 2001 年第七届缔约方会议设立的适应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更好地适应气候变化。该基金还将用于通过技术转让进行能力建设。在 COP9 上,缔约方还同意审查 110 个非附件 I 国家提交的第一份国家报告。

2004:COP 10,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COP 10 于 2004 年 12 月 6 日至 17 日举行。COP10 讨论了自 10 年前第一次缔约方会议以来取得的进展及其未来的挑战,特别强调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为促进发展中国家更好地适应气候变化,通过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双方还开始讨论后京都机制,关于如何在 2012 年第一个承诺期结束后分配减排义务。

2005:COP 11/CMP 1,加拿大蒙特利尔

COP 11/CMP 1 于 2005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9 日在加拿大魁北克省蒙特利尔举行。这是自 1997 年在京都举行首次会议以来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CMP 1) 的第一次缔约方会议。它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会议之一。该事件标志着《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它接待了超过 10,000 名代表,是加拿大有史以来最大的国际活动之一,也是自第67 届世博会以来在蒙特利尔举行的最大聚会. 蒙特利尔行动计划是一项协议,旨在“将京都议定书的有效期延长至 2012 年到期日之后,并就进一步削减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谈判”。时任加拿大环境部长Stéphane Dion表示,该协议提供了“未来地图”。

2006:COP 12/CMP 2,肯尼亚内罗毕

COP 12/CMP 2 于 2006 年 11 月 6-17 日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在会议上,BBC 记者理查德·布莱克创造了“气候游客”一词来形容一些参加“看非洲、拍摄野生动物、贫穷、垂死的非洲儿童和妇女”的代表。布莱克还指出,由于代表们担心经济成本和可能丧失竞争力,大多数讨论都避免提及减少排放。布莱克得出的结论是,这是政治进程与科学必要性之间的脱节。尽管有这样的批评,COP12 还是取得了一些进展,包括在支持发展中国家和清洁发展机制的领域。双方通过了五年工作计划,以支持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并就适应基金的程序和模式达成一致。双方还同意完善项目清洁发展机制。

2007:COP 13/CMP 3,印度尼西亚巴厘岛

COP 13/CMP 3 于 2007 年 12 月 3-15 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的努沙杜瓦举行。随着《巴厘行动计划》的通过(第 1/CP.13 号决定),就 2012 年后框架(《京都议定书》第一个承诺期结束)的时间表和结构化谈判达成了一致。设立了《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AWG-LCA),作为一个新的附属机构,负责进行旨在紧急加强在 2012 年之前和之后执行《公约》的谈判。第 9/CP 号决定。13 是对新德里工作计划的修订。这些谈判发生在 2008 年(导致在波兰波兹南举行的 COP 14/CMP 4)和 2009 年(导致在哥本哈根举行的 COP 15/CMP 5)。

2008:COP 14/CMP 4,波兹南,波兰

COP 14 /CMP 4 于 2008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日在波兰波兹南举行。代表们商定了为帮助最贫穷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基金筹资的原则,并批准了将森林保护纳入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机制。

关于《京都议定书》后继者的谈判是会议的主要焦点。

2009:COP 15/CMP 5,丹麦哥本哈根

COP 15于 2009 年 12 月 7 日至 18 日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在丹麦举行的 COP 15/CMP 5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总体目标是在 2012 年期间建立一个雄心勃勃的全球气候协议,当时第一个承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期限届满。然而,2009 年 11 月 14 日,《纽约时报》宣布,“奥巴马总统和其他世界领导人已决定推迟达成气候变化协议的艰巨任务……而是同意将其作为哥本哈根会议的使命,以达成一个不太具体的“具有政治约束力”的协议,它将把最困难的问题推到未来”。来自 192 个国家的部长和官员参加了哥本哈根会议,此外还有来自大量民间社会组织的与会者。由于许多附件 1 工业化国家现在不愿履行《京都议定书》下的承诺,为后京都协议奠定基础的大部分外交工作在 COP15 之前进行。

会议没有就长期行动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一份 13 段的“政治协议”由包括美国和中国在内的大约 25 个缔约方谈判达成,但它只是被 COP “注意到”,因为它被视为外部文件,而不是在 UNFCCC 进程中谈判。该协议值得注意的是,它提到了发达国家对新的和额外资源的集体承诺,包括林业和通过国际机构进行的投资,在 2010-2012 年期间将接近 300 亿美元。联合国秘书长气候融资高级别咨询小组正在讨论协议中提到的气候融资的长期选择,将于 2010 年 11 月报告。关于延长《京都议定书》的谈判以及关于长期合作行动框架的谈判也有未解决的问题。这些谈判轨道上的工作组现在将向墨西哥的 COP 16 和 CMP 6 报告。

2010:COP 16/CMP 6,墨西哥坎昆

COP 16 于2010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10 日在墨西哥坎昆举行。

峰会的成果是缔约国通过了一项协议,要求每年设立 1000 亿美元的“绿色气候基金”,以及一个“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然而,绿色气候基金的供资并未达成一致。对《京都议定书》第二阶段的承诺也未达成一致,但得出的结论是,基准年应为 1990 年,全球变暖潜能值应为 IPCC 提供的值。

各方“认识到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和地球构成紧迫且可能不可逆转的威胁,因此需要各方紧急应对”。它承认IPCC 第四次评估报告中关于全球升温最高 2°C 的目标,各方应采取紧急行动来实现这一目标。会议还同意温室气体排放应尽快达到峰值,但认识到发展中国家达到峰值的时间框架将更长,因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和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

2011:COP 17/CMP 7,德班,南非

2011 年第十七届缔约方会议于 2011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9 日在南非德班举行。

会议同意开始谈判一项由所有国家组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该协议将于 2015 年通过,管理 2020 年后的时期。在创建绿色气候基金(GCF) 方面也取得了进展,该基金的管理层框架被采纳。该基金将每年分配 1000 亿美元,帮助贫困国家适应气候影响。

虽然会议主席Maite Nkoana-Mashabane宣布它取得了成功,但科学家和环保组织警告说,该协议不足以避免全球变暖超过 2°C,因为需要采取更紧急的行动。

2012:COP 18/CMP 8,卡塔尔多哈

卡塔尔主办了2012 年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7 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第 18 次缔约方会议。会议产生了一揽子文件,统称为多哈气候门户。这些文件共同包含:

由于日本、俄罗斯、白俄罗斯缺乏承诺,京都议定书的多哈修正案(将在生效前接受)规定了从 2012 年到 2020 年的第二个承诺期,其范围限制为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的 15% 、乌克兰、新西兰(以及当时未加入议定书的美国和加拿大)以及由于中国(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国)、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不受减排限制根据京都议定书。

关于损失和损坏的语言,首次在会议文件中正式化。

会议在资助绿色气候基金方面进展甚微。

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在会议结束时提出反对,,因为他们有权根据会议规则提出异议。在会议闭幕时,总统说他将在他的最终报告中指出这些反对意见。

2013:COP 19/CMP 9,波兰华沙

COP 19 是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会议 (COP) 第 19 次年度会议和 1997 年京都议定书(议定书) 缔约方会议 (CMP) 第 9 次会议是根据 UNFCCC 的章程制定的)。会议于2013 年 11 月 11 日至 23 日在波兰华沙举行。最突出的成果是通过了华沙 REDD 框架。

2014:COP 20/CMP 10,秘鲁利马

2014 年 12 月 1-12 日,秘鲁利马主办了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 20 届缔约方会议(COP)和第 10 届缔约方会议(CMP ) 到 1997 年的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是根据 UNFCCC 的章程制定的)。缔约方会议前会议在委内瑞拉举行。

2015:COP 21/CMP 11,法国巴黎

第 21 届缔约方会议于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12 日在巴黎举行。谈判导致 12 月 12 日通过了《巴黎协定》,从 2020 年开始管理减少气候变化的措施。该协定的通过结束了工作COP17 期间建立的德班平台。该协议将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生效(并因此全面生效)。2016 年 10 月 4 日,超过 55 个国家(占世界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 55%)批准了该协议,达到了通过门槛。

2016:COP 22/CMP 12/CMA 1,摩洛哥马拉喀什

COP 22 于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18 日在北非国家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COP 22 的一个焦点问题是缺水、水清洁和与水有关的可持续性,这是一个主要问题发展中国家,包括许多非洲国家。在活动之前,摩洛哥负责水务的部长 Charafat Afailal 和 COP 22 多边谈判大使 Aziz Mekouar 主持了一项关于水的特别倡议。另一个焦点问题是需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利用低碳能源。彼得汤姆森联合国大会主席呼吁全球经济各部门进行转型,以实现低排放的全球经济。

2017:COP 23/CMP 13/CMA 1-2,德国波恩

COP 23 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17 日举行。2016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即 COP 22 结束时,来自斐济的 COP 23 主席宣布将在德国波恩举行。(COP 23/CMP 13)。

斐济总理兼 COP 23 新任主席 Frank Bainimarama 于 4 月 13 日推出了今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标志,该大会将于11 月在波恩联合国园区举行。

2018:COP 24/CMP 14/CMA 1-3,波兰卡托维兹

COP 24 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至 14 日在波兰卡托维兹举行。

波兰政府的总统愿景表明,COP 24 的组织将为说服其他国家提供机会,让他们相信波兰不会阻碍应对危险气候变化的进程,并且波兰是这一进程的领导者之一。

2019:SB50,德国波恩

UNFCCC 附属机构气候变化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7 日在德国波恩召开。

2019:COP 25/CMP 15/CMA 2,西班牙马德里

UNFCCC 第 25 届缔约方会议 (COP 25) 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22 日在巴西举行。Upon election as President of Brazil, Jair Bolsonaro withdrew Brazil from hosting the event.

COP 25 计划于 12 月 2 日至 13 日在智利圣地亚哥的 Parque Bicentenario Cerrillos 举行,会前期为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1 日,预计将有多达 25,000 名代表参加。然而,在2019 年智利抗议活动之后,智利总统塞巴斯蒂安·皮涅拉宣布智利退出 2019 年 10 月下旬举办的峰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执行秘书帕特里夏·埃斯皮诺萨表示,组织者正在“探索替代举办方案”。然后西班牙提出并被任命为新东道主。

2021:COP 26/CMP 16/CMA 3,英国格拉斯哥

COP 26原定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19 日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但由于COVID-19 大流行而推迟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2 日。

2022:COP 27,埃及沙姆沙伊赫

COP 27 原定于 2021 年 11 月举行,但由于将 COP 26 从 2020 年重新安排到 2021 年,推迟到 2022 年举行。它将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

由于埃及在人权问题上的糟糕记录,特别是与 LGBTQ 社区相关的问题,第 27 届缔约方会议受到杰罗姆·福斯特二世、以利亚·麦肯齐-杰克逊和人权组织在埃及举办的严厉批评。人权观察表示,警察任意殴打 LGBT 人士在埃及并不少见。国际特赦组织呼吁参加 COP27 的政府利用这个机会向埃及当局施压,以取得有意义的进展。他们表示,COP27 是促进埃及和非埃及公民社会参与者安全、有意义和有效参与该国的适当平台。

2023:COP 28,迪拜,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COP 28 将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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