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故要求员工停职合理么(员工在两家单位做八小时倒班制工作)

发布日期:2024-12-22 05:26:48     作者:玻璃风铃     手机:https://m.xinb2b.cn/tech/ddh490739.html     违规举报


在现代的信息化、网络化的社会,有一部分员工在正式工作之外,做一份或者几份兼职的人大而有之。但近日,“一名员工在两家单位做8小时倒班制工作,被原单位开除”的案情引发了思考。那么,对于职场中,一边有本职工作,一边兼职的现象,大家都是如何看的?

观点一

副业能增加“生存”底气

据猎聘《中国人力资本生态十年变迁白皮书(2011-2021)》调研数据显示,2021年,51.85%职场人表示拥有副业,相比2011年提升33.1%。

在疫情前,吴女士每逢周末都会在市内不同区域摆摊,售卖耳环、手链等首饰。“我的主业是行政,做这个副业也是因为自己比较热衷于首饰,想通过摆摊分享给更多的人。”吴女士表示,“现在年轻人压力比较大,消费跟工资不成对比,主业的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她说,“在市集摆摊的摊主年龄基本在23岁到35岁之间,基本都是有各自的主业,将摆摊作为副业。摆摊的话其实收入不算稳定,副业现在只能占主业的四分之一,但作为一份额外的收入也还不错。”

在不少人看来,兼职、副业算是一个辅助,是减轻自身经济压力的一种积极的应对方式。支持副业、兼职的职场人认为,如果现有工作暂时没有上涨空间,薪资也趋于平稳,那么最适合提高月收入的方式就只有副业、兼职。

知乎平台上有这样一道问题:“如果有两类工作收入,一类是仅主业月入1万元,另一类是主业8000元,副业2000元,你会怎么选?”

从回答来看,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后者。事实也确实证明,主业 副业这种混合收入模式,所带来的稳定性,还是要大于仅一项主业收入的,尤其是碰到“意外”时,这一混合模式的优势性体现得更为明显。能够看出,回答者们的真实感受是:多一份职业,就多一份底气,多一份收入,就少一分对生活的恐慌。

观点二

下班兼职也要谨防劳动风险

还记得去年北京一场疫情发布会上的流调报告,引发了网上许多人的共情。流调行程轨迹勾勒出的是一个个普通劳动者在大城市的奋斗轨迹。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有多少人还在拼搏、奋斗?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奔波忙碌的劳动者们,有没有关注到自己的劳动权益?

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和发展,人们选择下班后做兼职的越来越多。那么,是否所有劳动者都可以从事兼职?沪上劳动法律师石先广表示,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通过兼职获得经济利益。若是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取得有关机构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那么,除此之外的职业,是否有自由兼职的权利?用人单位能否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兼职属严重违纪?律师认为,劳动者利用的是业余时间,单位只能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单位简单粗暴地规定下班后兼职严重违纪不符合法律规定。

但是他也同时指出,劳动者在其他单位兼职的,建议该单位通过保险分散风险,并为兼职人员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现实中,兼职行为往往因为劳动次数和就业单位不固定,劳动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鲜有用人单位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这也增加了兼职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观点三

高强度打零工应该“亮红灯”

随着就业形态的多元化发展,劳动者在下班后从事第二职业的情况越来越多见,但如劳动者利用休息时间在外从事强度较大的工作,不仅不利于身体健康,还容易因休息不够影响本职工作,甚至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石先广律师以一例“南京一员工在2家单位做8小时倒班制工作,被原单位开除”的法案为例,指出,劳动法律法规虽并未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但劳动者仍依法对用人单位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其“兼职”应以不对用人单位造成不利影响为限。故在劳动者因兼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本案不仅保障了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也在于提醒劳动者在工作之余“兼职”时,仍要遵守忠实勤勉义务,不能影响到本职工作,更不能侵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因此,有观点认为,在决定副业时,职场人应该合理地计划时间,并考虑可以在副业上花费的时间、精力、计划和期望。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可能会遇到影响休息或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况,应该停下来考虑副业的意义,不要因为兼职而迷路。

观点四

兼职同样需要坚守职业操守

近年来,关于员工在外兼职被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时有发生,有观点认为,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不主张员工外出兼职是为了防范企业信息泄露以及公共资源被私用。

也有网友认为,企业的顾虑并非不合理,“在职员工如果是去你的竞争对手公司做兼职的话,这样是不道德的,因为毕竟你所兼职的公司是你的竞争对手公司,他们很有可能会通过你取得一些你们公司的机密,”有网友指出,进行兼职的前提是不能损害本职单位的利益,尤其忌讳到有竞争性的同行单位兼职,更不能利用原单位的资源和便利条件,甚至商业秘密为兼职单位谋利益。

对此,也有律师建议,“企业等其他单位人员外出兼职经常会涉及专利知识、商业秘密、同业竞争、客户资源,兼职活动时要注意分寸,最好提前征求原单位同意,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90后观点

为打工人创造良好的兼职环境

近几年来,兼职、副业成为了大多数年轻人的选择,似乎每个人的身边都有那么几个“斜杠青年”。笔者认为,对打工人沉迷于搞副业这种现象,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一方面,热爱搞副业,说明他们有上进心,在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增量,追求更加有品质的生活。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大家的经济压力较大,仅凭一份工作薪酬无法维持自己想要的稳定生活。

此外,兼职现象,实际上是为社会营造了务实的就业氛围,不仅在当下带动就业指标,更因兼职可能带动的创新性而具有长期发展的价值空间。为此,社会要为这一群体打造一个良好的兼职环境。

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为兼职、副业正名。兼职、副业就是“不务正业”的观点,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尤其是用人单位,恐怕不会乐于见到员工把精力放在第二职业上。这就需要观念的协调与法治的跟进,既要对影响本职工作的做法“亮红灯”,让精于主业、干好主业成为基础共识;也要为员工个人可支配时间“开绿灯”,营造良好的兼职、副业环境。

笔者认为,其实主业和副业之间可以并行不悖、互相促进,有的高校、事业单位以文件的形式鼓励教师、职工合理兼职,就是值得借鉴的做法。但是,目前参与人数较多的兼职模式,也有不少不规范的现象,比如网约车、微商、直播带货等兼职的质量纠纷、工伤、平台违规“擦边”等。只有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以合规之力保障这类兼职健康发展。(劳动报记者 陈宁)

70后观点

在兼职中实现梦想

巴菲特说过:“钱可以让我独立。然后,我就可以用我的一生去做我想做的事情。”

如今,现实中不少年轻人正是通过“兼职”,像巴菲特那样实现自己的梦想。

通过兼职、“打两份工”,有人误打误撞,把爱好变成副业;有人从“小”做起,“钱”途无量;也有人从兼职的生活里,体会到了不一样的人生乐趣和成就感。

而且无论是为了多一份收入而兼职,还是为了实现个人梦想所做出的兼职,抓住大好的青春时光,大胆尝试,这样的举动都是值得尊重的。

但笔者想说,相比兼职,因为技能、经验等原因,本职更应该成为实现个人梦想的“主阵地”。努力奋斗在“主阵地”,同时不放弃在“副阵地”上尝试,这样离成功才能会更近一些。(劳动报记者 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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