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被抓住(男子心存侥幸无证驾驶上路)

发布日期:2025-02-02 02:17:51     作者:七寸光年     手机:https://m.xinb2b.cn/tech/ypp321605.html     违规举报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上路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还极易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


违法行为:

2022年9月5日15时16分,天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日常违法查处勤务时,在华藏寺村路,依法将一辆车牌号为甘H1TXXX的小型普通客车拦截检查,发现该机动车驾驶人李某某无法当场向执勤民警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未查询到李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在证据面前,李某某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李某某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一千元。

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规守法,文明出行。切不可心存侥幸,自觉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


天祝公安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

危害大

为了自己、家人及

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守法开车

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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