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后备箱上放蜘蛛侠(车顶装个蜘蛛侠玩偶竟然违章)

发布日期:2024-12-22 04:34:47     作者:电筒炮筒     手机:https://m.xinb2b.cn/tech/zym517251.html     违规举报


玩抖音的估计没有不知道车顶蜘蛛侠这类车顶玩偶的,大家玩得很开心,花样层出不穷,然而各个省市地区的交警部门突然跑出来泼了盆冷水:车上装玩偶是违规行为,会被扣分罚款。

这又是为何?



年轻人热衷彰显个性,谁还没个童心,每个喜好了?除了衣着家居,自己的爱车也是非常合适的载体。所以,总想在自己的车上搞点花样来吸引眼球。自从蜘蛛侠在抖音里火了以后,就出现个各种不同的蜘蛛侠,打吊瓶的、捧二锅头的、骑恐龙的等等。除了蜘蛛侠,还有各种表情包玩偶、孙悟空、小黄人等各种造型。甚至于有的车主不满足于只有一个玩偶,干脆在车顶搞了个玩偶大趴体,远看仿佛是卖玩偶的路边摊贩。


看起来是很欢乐的事儿,大家都乐在其中。为什么各路交警要出来“扫兴”呢?这事儿真有这么严重吗?怎么就要扣分罚款了?

在车顶安置玩偶的行为又是违反了哪条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车顶安装玩偶违反的是“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这一条款。看到这里,不少人心理怕是会嘀咕:不就装几个玩偶嘛,至于这么大反应吗!管的真够宽!

事实上,车顶装玩偶这事儿,看起来有趣,实质上有害,而且危害相当大。

这些车顶玩偶均以各种胶粘在车上,即便是有所谓的强力胶,但如果上了高速,玩偶的体型必然会收获巨大的风阻,小小的胶粘根本不足以固定。

开着开着玩偶被吹飞了在正常不过了。


搜索“高速公路 抛物 事故”这些关键词,你会发现各种匪夷所思的“以卵碎石”成功案例。

空烟盒、包子、空矿泉水瓶,这些轻飘飘的东西一旦被抛出车外,就会变成“炸弹”,轻易击碎同样是高速行驶的车型的挡风玻璃,继而酿成大祸。

这就像飞机最怕遭遇飞鸟一样,巨大的相对速度会把自身质量极低的物体变成一枚高速“炸弹”。汽车虽然达不到飞机那么快,但高速公路上车辆普遍是以100km/h的速度行进,击中较相比钢铁脆弱得多的玻璃,后果可想而知。

而这些看似柔软可人的玩偶,在高速行进中掉落,击中后方同样高速行驶的车辆的挡风玻璃时,很可能就会像一袋水泥一样沉重,更别提有些上面还带有玻璃甚至金属钉扣。

当然,要想砸成下面这样那速度得相当快才行,这种前车抛物最大的隐患是可能造成后方驾驶员为了避免被抛物击中而紧急避让,从而导致事故。毕竟后车怎么知道前车抛下起来的是玩偶还是一个金属零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七条: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在实际执行中,因车辆保养不善而向车外抛撒物品酿成事故的,责任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玩偶被吹没了,几十上百块钱没了。

殊不知,这被吹飞了的可爱玩偶,很容易变成可怖的杀人利器。最终造成的损失,很可能就要在几十上百后面加个“万”了。

“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这一条款,以往经常被认为是用来限制各种改装车的,但在车顶玩偶出现后,实际上也适用。

那么除了车顶玩偶,还有哪些你以为不违规,但实际上严格算起来是违规的行为,有可能被处罚?

车顶行李箱/自行车架

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开着车去旅行,希望像欧美电影里一样,将自行车挂在车顶,去追求诗和远方。夜晚停在一个美丽的郊外,打开车顶的行李箱,撑开车顶帐篷,宿在这美丽的夜色中。

多么美好的画面。然而这在中国是违反交规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也就是说,只有车辆本身就有行李架的才可以加装车顶行李箱或者车顶帐篷,其余一律不能加装。上面的是合法的,而下面这个就是典型的违规。


恐怖车贴

不少司机因为被滥用远光灯的后车困扰,被逼无奈相处了在尾窗使用恐怖车贴来以毒攻毒。然而,严格算起来,它确实是违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3款和公安部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2项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是违规行为。而且在实际执行中,一般车身贴画面积不得超过30%。

就算恐怖车贴的面积远不超30%,但它可能影响安全驾驶。

车灯熏黑

在车辆装饰改装里,有一项非常受欢迎——车灯熏黑。实际上就是给车灯壳外面贴一层半透明的黑色贴膜,这样看起来会显得“神秘”和富有“跑车感”。由于主要就是贴隔膜,材料和工艺便宜简单,所以凡是改装爱好者几乎不会错过。


然而,车灯熏黑违反了和恐怖车贴一样的条款,原因是影响安全驾驶。贴了半透明黑膜的车灯必然会变暗,尤其是贴在尾灯。这样在高速上很容易使后车看不清前车而导致追尾。

私家车车体广告

车身上贴着自家生意的广告信息,这在我们看来再正常不过了。满大街的面包车上的家电维修、烟酒果蔬送货等小商户都会在自己的工作车上贴上电话和经营项目。实际上严格算起来,这是广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25号令《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利用交通工具发布广告的应当依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也就是说,这些都算是私自发布广告。

既然是少有人知道的违章行为,那也就说明被处罚的比较少。

这就像车顶玩偶最开始没有判罚一样。这很正常,车顶玩偶算是新现象,最初只是零星的几个人在装,并没有引起注意,但当越来越多的人玩,被会被执法部门注意到。

而以上的这些行为,要么是执法难度高,例如车顶行李箱、恐怖车贴和熏黑车灯,装车顶行李箱的只有检查了行驶本的登记照片才会发现原车到底有没有行李架,恐怖车贴更是有只能在夜间远光照射时才会明显,而熏黑车灯有的在夜间也很难发现。

这些具有隐蔽性,难以被执法者发现。

而车体广告就存在执法部门协作问题,登记过的户外广告的私自变更都还难以被工商部门发现,哪个交警又能一眼看出来这个车体广告有没有登记过?交警同志又怎么能替代工商部门执法?

假设有一天,恐怖车贴将某个神经脆弱的后车司机吓得犯了心脏病,从而导致车毁人亡。后车司机又刚好安装了行车记录仪,那么安装了恐怖车贴的车主就会被交警认定为主要责任人。然后该事件会上新闻,一旦引起广泛关注,就会被各地交警部门拿来讨论,判定该行为具体违反的条款后,执法就有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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