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也称为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模式。这意味着在项目决策阶段之后,从设计开始到招标,都是由工程公司委托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在这种模式下,工程公司负责根据合同中指定的总价或可调总价对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性进行管理和控制,并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完成项目。合同。 EPC有许多衍生物和组合,例如EP + C,E + P + C,EPCm,EPC,EPCa等。
【优点】
1.业主将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启动服务委托总承包商进行组织和实施。业主仅负责总体,原则和目标的管理与控制,而总承包商则更有能力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可以利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利益;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协调工作量;
2.设计变更少,施工周期短;
3.由于采用了总价合同,因此基本上无需支付索赔和额外的项目成本;项目的最终价格和所需的建设期具有更大的确定性。
[缺点]
1.业主不能对工程进行全程控制;
2.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这增加了总承包商的风险。为了降低风险并获得更多的利润,总承包商可能会调整设计计划以降低成本,这可能会影响质量的长期意义;
3.由于采用了总价合同,承包商在获得业主的变更单和附加费用方面几乎没有灵活性。
【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
PMC即ProjectManagement Consultant,代表项目管理承包。代表业主代表项目管理承包商进行项目的全过程和全方位项目管理,包括总体项目规划,项目定义,项目招标,EPC承包商的选择以及全面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具体工作。 PMC模型反映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分离。施工图设计进入技术竞争领域,但初步设计由PMC完成。
【优点】
1.可以充分发挥管理承包商在项目管理中的专业技能,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减少冲突;
2.有利于节省建设项目投资;
3.这种模式可以优化项目设计,并在项目生命周期内实现最低成本;
4.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有利于承包商获得项目未来契约或收益分配的权利,从而可以缩短工期。在高风险地区,通常会使用行动来稳定团队。
[缺点]
1.业主对项目的参与程度低,变更权有限,协调困难;
2.所有者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是否可以选择高级项目管理公司。
3.这种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缺乏管理经验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引入PMC可以确保项目成功完成,并有助于这些国家和地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使用银行或外国金融机构建造的项目,财团贷款或出口信贷;大型项目,其中包含许多复杂的过程安装,而所有者对这些过程并不熟悉。
【设计建造(DB)模式】
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And Build),在世界范围内也称为“交钥匙操作”。在中国,它被称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型(Design-Construction)。确定项目原则后,所有者选择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该方法基于投标和订立合同时的总价合同。设计建造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成本。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和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使用竞争性招标来选择分包商。当然,他还可以利用公司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来完成部分项目。
避免设计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可以大大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但是,所有者的主要担心是项目是根据合同完成和交付的,并不关心承包商如何实施。同时,在选择承包商时,将设计计划的质量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以确保业主获得高质量的项目。
【优点】
1.与承包商紧密合作,完成项目计划直至验收,这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成本;
2.在参与初期,企业可以将其在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整合到设计中;
3.控制成本,降低建设成本。国外经验证明,实施DB模式可以平均降低成本约10%。
4.在进度控制中,缩短工期;
5.单一责任。一般而言,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所有者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要求的产品。施工全过程负全部责任。
[缺点]
1.控制最终设计和细节的能力很低;
2.业务设计对项目的经济影响很大,承包商在DB模式下承担更大的风险;
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投标时业主功能描述的质量,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的影响较大;
4.时间短,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没有特殊的保险种类;
5.该方法复杂且竞争力较小。
【并行交付(DBB)模式】
即 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 – Bid -Build),它是世界上最常见,最早的应用程序签约模型之一。指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的前期工作(如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设计将在项目评估和批准后进行。在设计阶段,准备好施工招标文件,然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单个项目的分包以及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通常由承包商,分包商和供应商分别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向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该模型的最大特点是强调必须按照D-B-B的顺序执行工程项目,并且只有一个阶段结束而另一个阶段可以开始。
【优点】
优点是管理方法比较成熟,各方都熟悉相关程序,所有者可以自由选择咨询设计师,可以控制设计要求,可以自由选择工程师,熟悉标准合同文本。各方都可以使用,这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投资减少。
[缺点]
1.项目周期长,业主,设计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同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用高;
2.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的能力不强;
3.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分工,由于图纸问题存在很多纠纷和索赔。这种管理模式是世界上最常见的,基于世界银行合同条件的项目,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都采用这种模式。目前在中国广泛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基本上是指世界银行,亚行和FIDIC的传统模式。
【施工管理合同(CM)模式】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 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分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 CM模型是所有者委托采用有条件的“设计和施工”作为承包商的CM单元,其重点是缩短项目周期,也称为快速路径方法。也就是说,快速通道的生产组织方法用于施工管理,直接指导施工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的承包模式。该方法使用施工经理来协调设计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并公开决策。
其特点是业主和业主委托的项目经理和工程师组成联合团队,共同组织和管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子项目(单个)项目设计的一部分后,该部分将被招标并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在没有总承包商的情况下,所有者直接与承包商就每个项目签订合同。
这是近年来在国外广泛流行的合同管理模型。该模型不同于过去的连续施工和生产模型,在连续模型和生产模型中,所有设计图纸均在投标之前完成。
CM模式的实现形式有两种:CM单元服务,子代理类型和非代理类型。
1.代理型CM(“Agency” CM):作为所有者的代理工作,并收取服务费。
2.风险型CM(“At-Risk” CM):作为总承包商,您可以直接分发包裹,直接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并向所有者保证最大的项目成本GMP。如果实际项目成本超过GMP,则超出部分应由CM单位承担。
【优点】
1.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由于CM模式采用分散承包和集中管理,设计与施工完全重叠,有利于缩短工期;
2. CM单元加强了与设计者的协调,可以减少由于修改设计而导致的工期延迟。
3.在投资控制方面,通过协调设计,CM单元还可以帮助业主采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对设计提出合理建议,从而挖掘节省投资的潜力,并在设计过程中大大减少设计变更施工阶段。如果采用具有GMP的CM模型,则CM部门将承担更直接的经济责任来控制项目成本,这可以大大降低所有者在项目成本控制中的风险;
4.在质量控制方面,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设计与施工的结合与协调,将有助于提高施工质量; 5)分包商的选择由业主和承包商共同决定。因此,这更明智。
[缺点]
1.对CM经理及其单位的资格和声誉要求较高;
2.分项目招标可能导致更高的合同费用;
3. CM模式通常采用“成本加报酬”合同,这需要相对较高的合同模板。
【构建-运营-传输(BOT)模式】
即 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指一个国家的财团或投资者作为项目的发起者,该项目从一个国家的政府获得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特许权,然后与其他方独立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和运营。在整个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从项目运营中获取利润,并使用此利润偿还债务。优惠期结束后,整个项目将由项目公司免费或以最低名义价格移交给东道国政府。
BOT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在政府的允许和支持下,有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从而拓宽了融资渠道。 BOOT,BOO,DBOT,BTO,TOT,BRT,BLT,BT,ROO,MOT,BOOST,BOD,DBOM和FBOOT都是标准BOT操作的不同演变方法,但是它们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即项目公司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该模型主要用于机场,隧道,电厂,港口,收费公路,电信,给水和污水处理以及其他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运营有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
【优点】
1.可以减轻政府的主权债务和还债责任;
2.公共机构的风险可以转移给私人承包商,以避免公共机构承担项目的所有风险;
3.可以吸引外资来支持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发展中国家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
4. BOT项目通常由外国公司承包,这将为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这不仅会给国内承包商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而且还会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
[缺点]
1.在特许期内,政府将失去对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的控制;
2.参与者多,结构复杂,项目长期,融资成本高;
3.可能造成大量的税收损失;
4.可能导致设施的掠夺性运行;
5.项目建成后,将有大量外汇流出;
6.不对称的风险分配等。尽管政府已经转移了建设和融资的风险,但它承担了更多的其他责任和风险,例如利率和汇率风险。
[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合作模式(PPP)]
私人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共私人伙伴关系(PPP)”。具体而言,它是指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其中政府和私营企业基于特定项目形成合作关系。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运营。政府通常会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直接达成协议。该协议不是对项目的保证,而是政府对贷款机构的承诺,即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该协议使项目公司能够相对顺利地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该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和政府支持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采用这种融资方式的实质是,政府授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权和利益权,以换取基础设施的加速建设和有效运营。
PPP模型适用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本回报率低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运输部门,电力和天然气等能源部门,以及电信网络等通信业务。
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PPP模式都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项目成功的关键在于,项目的参与者和股东对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都有清晰的了解,从而有可能充分享受PPP模式的好处。
【优点】
1.公营部门和私营企业在起步阶段共同参与示范,有利于尽快确定项目融资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
2.风险分配可以在项目的初始阶段实现。同时,由于政府承担部分风险,风险分配更加合理,降低了承包商和投资者的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
3.参与项目融资的私营公司参与了项目的早期阶段,这有利于私营公司从一开始就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4.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互惠的长远目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公众。
5.整合参与项目的所有各方,形成战略联盟,在协调各方的不同利益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6.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缺点]
1.对于政府而言,如何确定合作公司增加了政府的难度,在合作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
2.组织形式较为复杂,增加了管理协调的难度;
3.如何设置项目的收益率可能会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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