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资讯(建材价格大波动)
记者丨程小红
前段时间,建设工程所用钢材、水泥、干粉砂浆等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尤其钢材价格自5月10日起加速上涨,突破2008年的前期高点,创下历史新高。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关注大宗商品价格过快上涨后,建筑材料价格开始降温,钢材价格也逐渐向基本面回归。这种波动对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上的企业而言影响几何,非常值得关注。
佛山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孔海发就此对中国建设报记者表示,在必要的调控干预下,目前建筑材料价格虽有下跌,但相比年初,建筑材料价格还是处于高位。“要化解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给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企业带来的影响,关键还得靠企业自身加快提高综合实力。谁能在竞争中生存下来,谁就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机会。”
建材价格大幅波动影响订单生产
“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市场预期升高等因素叠加影响,五一节后国内市场钢材价格暴力拉涨,螺纹钢价格轻松突破6000元关口,并且刷新历史新高纪录。截至5月25日,国内主要城市三级螺纹钢每吨均价为5125元,较第一季度末每吨上涨657元,较去年同期每吨大涨1543元。”中国联合钢铁网分析师余亚萍表示。
对于建筑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原因,孔海发表示,更多的是商业因素。“随着疫情逐渐好转,大批基建工程快速上马,需求量的增大使建筑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同时,一些落后产能在近几年被淘汰关停后,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总体产能就一直处于收缩状态,今年的整体规模不但没有明显扩张,反而还在进一步收缩。”
“建筑材料费用作为建安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达55%左右,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对建筑业企业的成本影响很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孙璐表示,如果建筑材料整体涨幅超过一定幅度,施工企业原有的预期利润就有可能被建筑材料上涨抵消。
随着前期建筑材料价格尤其钢材价格的上涨,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作为建筑业企业中的一员,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多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当时构件价格早已随建筑材料价格等比例上涨,但市场上的构件价格却无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对于在建筑材料价格上涨之前签订的合同,如果当时按原价履约,就会造成企业大面积亏损。
河北实丰绿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姚久顺对中国建设报记者表示,钢材价格上涨一两千元直接影响每立方米构件的成本上涨300元左右,进而使得每平方米的建安成本增加100多元。“虽然当时构件厂能够正常生产,订单也没有减少太多,但主要是因为已经开建的项目基本是按计划在继续推进。对于还未开建的项目,会选择缓一缓,看看行情再说。”
另一家钢结构企业负责人也表示,相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比传统现浇结构用钢量要大很多,因此在建筑材料价格大涨时,大部分钢构件生产企业在生产和订单方面受到的影响则更大。“当时有些客户明确要求暂缓履行合同,整个生产计划全部被打乱。对于可以履行的合同,钢材价格上涨又无形中加大了企业资金压力,企业不得不承担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带来的亏损。另外,由于无法清晰判断钢材价格趋势,订单价格无法直接敲定等原因,导致4月和5月的订单都只有3月份订单的50%。”
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经营逐渐回归正常
5月份建筑材料价格连续上涨后,国家层面曾多次给予高度关注。5月中下旬,钢铁、铜、铝等期货价格便出现了回落。余亚萍表示:“在政策调控力度不断加码下,国内钢材市场价格迅速下跌,五一之后的涨幅悉数回吐,目前大部分市场价格已跌回4月中下旬水平,处于相对合理区间。”
此前,由于建筑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广东省、江苏省、连云港市、苏州市等多地造价管理部门就已相继发布了建筑材料价格预警,希望各建设方引起注意,在投标报价、合同签订、材料采购时能够充分考虑材料上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因价格上涨带来的工程价格风险。
孙璐表示,在清单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都有风险控制条款。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来说,在施工合同条款中事先约定,订立合理的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分担条款是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顺利履行的有效方法。
“在合同签订时,我们也约定建筑材料价格涨跌3%之内时构件价格不予调整,超过3%的部分再进行价格的实际调整。”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湘志对中国建设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钢材价格的飞速上涨给企业造成极大压力,企业无法左右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也无力持续承担亏损。因此在目前钢材价格仍比去年底高出1000多元的情况下,构件价格只好相应上涨了100~300元。
另外,钢结构构件随着钢材价格上涨也已等价上涨,并被下游合作商所接受。不过,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构件价格上涨已被下游合作商所接纳,暂时不会对企业的生产和订单产生影响。但是,国家层面正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在装配式建筑本身价格偏高的情况下,构件价格再继续上涨,很可能对装配式建筑的推广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