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开票金额超过现有增值税专用发*最高开票限额的销售业务,销售方可以开具多份增值税专用发*,如果当月领购的发*数量不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一般纳税人申请临时超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对增值税专用发*的月供应量给予临时调增。
2、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的纳税人因生产销售需要,在纳税年度中最大单笔销售额达到批准的开票限额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临时提高增值税专用发*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购销合同复印件其它能证明现使用发*限额不适用生产经营需要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