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停交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不足可以补缴。《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1、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工作期间个人账户予以保留;重新工作后,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需要注意的是,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次月起方可享受医保待遇;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视为中断参保,在中断参保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的,可补缴医疗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月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自补缴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但是医保问题各地政策不同,所以要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才有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