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有哪些特点(诉讼人民法院原告)

发布日期:2025-01-28 23:04:48     手机:https://m.xinb2b.cn/yule/news262052.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特点如下: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2、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

交通事故诉讼有哪些特点

特点如下:

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

2、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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