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应当准备的材料如下:
(1)提议离婚的人的常住户口簿,以及他的居民身份证;
(2)提议离婚的夫妻的结婚证;
(3)提议离婚的夫妻的离婚协议书;
(4)提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要各自提交两张两寸的单人上半身的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办理离婚应当准备的材料如下:
(1)提议离婚的人的常住户口簿,以及他的居民身份证;
(2)提议离婚的夫妻的结婚证;
(3)提议离婚的夫妻的离婚协议书;
(4)提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要各自提交两张两寸的单人上半身的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